本研究圍繞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現機制這一研究主題,旨在探索行政許可權集中模式的完整內涵,并在法治框架下建構一個綜合、立體的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現機制。權力集中狀態(tài)下的許可權,可以從組織法視角、程序法視角和行為法視角予以描述,因此,許可權集中可以從空間集中、程序緊縮、事項歸并、職權整合等幾個維度來展開,而實踐中針對其中各個維度都存在集中化的改革嘗試。在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的運行模式上,需要根據行政任務的差異,區(qū)分標準型許可事項、專業(yè)型許可事項、綜合型許可事項,在同層級部門之間以及各層級政府間進行許可權的分配,以實現許可權的橫向與縱向集中;在許可權行使方式上應根據集中程度的具體需求,選擇上述某一維度的路徑或對于各種集中手段進行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