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淑民(1977.7— ),河南濮陽人,2009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獲歷史學博士學位,河南大學中國史專業(yè)出站博士后?,F任河南省社會科學院歷史與考古所副研究員,河南省優(yōu)秀青年社科專家、河南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兼任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律與歷史國際學會會員(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hinese Law and History),河南省史學會理事,河南省法學會法律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法理法史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清代政治史、法律史與中原歷史文化。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清前期省級司法與地方行政、君臣關系互動研究》及相關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2項。先后在《史學月刊》《清史研究》《明清論叢》《法律文化研究》《河南社會科學》《中州學刊》《中國社會科學報》《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等刊發(fā)學術論文20余篇。出版學術專著《清代乾隆朝省級司法實踐研究》,獲河南省社會科學院優(yōu)秀學術成果一等獎。論著數次榮獲河南省優(yōu)秀社會科學成果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