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重點探索如下三個重要論題:1.所有人都應自由地從外部支配自己的生活。個人應該不受他人選擇的約束,不受外部強迫、家長式的干涉、壓力和操縱。2.只有徹底剝奪剝削者的剝削自由,才能保護被剝削者的自由。國家應調整經濟條件,防止剝削,既通過干預那些有剝削能力的人來保護弱勢群體,又通過使那些被剝削的人通過自己的努力來鞏固自己的地位,以及通過重新分配權力(包括財富)來保護弱勢群體,以防止人們處于被他人剝削的脆弱境地。3.德國古典哲學傳統(tǒng)帶給未來的希望。如果要有一個真正的人類未來,歷史必須恢復本書中所論述的思想家們共同為之設想的道路,趨向康德和費希特的更完善的權利和道德進步的條件,趨向赫爾德的人性,趨向黑格爾所試圖用來描述為他所處時代的現實現代性的自由社會,這種自由社會馬克思認為只有在革命性的社會變革之后才會出現。如果我們要找到一種方法期待一個更自由的人類的未來,我們不能忽視德國古典哲學傳統(tǒng)的思想已經為我們提供了背景的思想:“將有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fā)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fā)展的條件?!睂⒂幸粋€社會,在那里,“每個人為自己工作的就是為別人工作,同時為別人工作就是為自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