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背景、職業(yè)經歷、司法經驗、價值理念差異之影響,不同法官對于同一事實如何適用法律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要讓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能夠真正成為代表國家意志的終局裁判,讓全社會真正接受和信賴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局裁判,就必須建立一套符合司法規(guī)律的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具體應當包括法律適用分歧的發(fā)現、討論、約束、決策、評估和公開等六方面的內容。其中,法官會議是法院內部解決法律適用分歧的一種重要方式,對合議庭和全庭法官具有重要約束功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選取了2021年的部分法官會議紀要集輯出版,旨在為解決法律適用分歧貢獻自己的微薄力量。本書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四期全體法官集體智慧的結品,是我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懈追求司法公平正義的理論探索和實踐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