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布爾迪厄于法蘭西公學院開設課程“論國家”的講稿,橫跨1989—1992三個學年?!墩搰摇返闹匾栽谟诓紶柕隙驅σ磺薪y(tǒng)治形式所特有的社會學關注,而在各個場的生成及運行中,國家都在場。布爾迪厄設想的總體理論要求對國家做一種專門的分析。國家既不能化約為服務于統(tǒng)治階級的權力機器,也不能化約為消除沖突的中立場所:它在強烈分化的社會中建構了整個社會生活所依賴的集體信仰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被布爾迪厄視為典型場域,甚至可稱為“元場域”,該場中斗爭的關鍵是確定不同的場(經濟的、知識分子的、藝術的等)應占據(jù)的相對位置。本書中,布爾迪厄將其核心概念如“場”“象征暴力”“習性”“再生產策略”等逐一應用在對國家所做的發(fā)生社會學分析中,力圖揭示國家行政機構的運行原理和組織邏輯,進而提出了自己的現(xiàn)代國家誕生模型。這便是這門課程在布爾迪厄著作中的重要性——就像他生前最后做的某一次訪談中說的那樣,他希望“這門課能夠留下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