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類型分析》中,榮格將類型問題嵌入各種各樣的背景:詩學、心理學、美學、哲學之中。這種非線性路徑是榮格思考和寫作的典型方式,以期從不同的方向接近他的心理學研究對象,生發(fā)概念。在詩學領域,榮格著重研究了卡爾·斯皮特勒的作品《普羅米修斯和厄庇墨透斯》中類型學問題,從而研究個體的內傾和外傾的基本心理狀態(tài),及其典型命運。在心理病理學領域,榮格指出緊張狀態(tài)是內傾者的特征,放松、隨和的狀態(tài)的外傾者的特征。這其中具有重要心理功能的就是心理緊張狀態(tài),即可支配的積累的力比多的量,是心情、注意力、情感、預期等心態(tài)狀態(tài)的復雜結果。在美學領域,榮格重點解釋了“抽象”與“移情”的概念。移情對應外傾機制,抽象對應內傾機制。在哲學領域,榮格主要界定了詹姆斯類型學中的典型矛盾組合,即“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理智主義與感覺主義”“理想主義與唯物主義”“樂觀主義與悲觀主義”“宗教性與非宗教性”“決定論與非決定論”“一元論與多元論”“教條主義與懷疑主義”。榮格認為詹姆斯對于類型問題的錯誤分類,很可能是潛意識投影的結果。最后,榮格對于詹姆斯類型學進行了整體性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