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屬作為政府審計基本理論,需要將通用的審計基礎理論貫通到政府審計領域,還要體現政府審計主體的特殊性。本書聚焦政府審計的下列基礎性問題: 第一,為什么需要政府審計?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需求理論; 第二,什么是政府審計?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本質理論; 第三,政府審計能干什么?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功能理論; 第四,期望通過政府審計得到什么?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目標理論; 第五,政府審計究竟審計誰?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客體理論; 第六,誰來實施政府審計?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主體理論; 第七,政府審計究竟審計什么?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內容理論; 第八,政府審計究竟如何審計?從政府審計基本理論出發(fā),這里只關注政府審計方法論層面的問題,所以,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方法論理論; 第九,政府審計有些什么產出,如何應用這些產出?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結果及其應用理論; 第十,政府審計作為一個系統(tǒng),與系統(tǒng)環(huán)境是什么關系?這個問題的闡釋就是政府審計環(huán)境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