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權是各國憲法、法律中廣泛確認和承認的基本人權。健康的權利化和法律化,必然伴隨著健康權的可訴性和司法化,因為“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這既是經驗的法諺表達,也是邏輯的法理穿透。我國立法分別通過作為行政基本法律的《基本醫(yī)療衛(wèi)生與健康促進法》和作為民事基本法律的《民法典》實現了對健康權的實證化和法律化,從而開啟了公民健康權公私法同頻保護的中國模式。在這一模式之下,如何切實建立和完善與之配套的司法保護制度,就成了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法治化和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問題。本書就是對國內外上述問題的系統(tǒng)回答。 本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為健康權的基礎理論,論述了健康權的權利法理、實證化類型、作為社會權的可訴性難題、司法救濟模式及我國公民健康權實證化的困境等內容;下編圍繞健康中國建設的制度場域展開,選擇公共衛(wèi)生法治這一具體領域,就公共衛(wèi)生法治的理論坐標、《傳染病防治法》的調整對象和藥品注冊制度改革這三個具體話題進行了探討。此外,本書附錄收錄了作者整理的國際人權文件中的健康權條款、各國憲法中的健康權規(guī)范及作者翻譯的兩篇關于公共衛(wèi)生法學的論文,豐富了本書域外健康權和公共衛(wèi)生法治的內容。 本書立足健康政策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健全,著眼健康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注當下公共衛(wèi)生的重點領域,對于推動健康權和公共衛(wèi)生法治理論和實踐的創(chuàng)新、縱深發(fā)展和完善具有積極的意義,填補了這一領域的理論空白,并為司法實踐中相關疑難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有益的參考,為法治在健康中國建設中的作用發(fā)揮提供了一個初步的理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