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不懈追求。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zhàn)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開創(chuàng)了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為在新的起點上建設法治中國奠定了堅實基礎。早在2006年,習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間,就率先提出了“法治浙江”戰(zhàn)略。十多年來,歷屆浙江省委堅決貫徹習近平關于建設“法治浙江”的重要戰(zhàn)略,使得法治中國建設在浙江的實踐一直處于前列。為此,《法治浙江的實踐邏輯》以法治中國建設的浙江實踐為主題,對法治浙江建設的實踐邏輯進行了全面總結和深入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