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2022年12月30日通過,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10章63條,對預備役人員領導管理體制、身份屬性和分類,以及預備役軍銜、選拔補充、教育培訓和晉升任用、日常管理、征召、待遇保障、退出預備役、法律責任等方面制度作了全面規(guī)范。本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貫徹本法新時代軍事戰(zhàn)略方針,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關于預備役部隊調整改革部署要求,以黨管武裝為根本,牢牢把握預備役人員身份屬性,重構重塑預備役人員制度,為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預備役人員隊伍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