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體系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地方稅收劃分問題,其實質是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稅權劃分問題,涉及中央與地方之間、地方與地方之間稅收權益的科學分配,這是新時期優(yōu)化地方稅體系的難度之所在,需深入探討如何在單一制中央集權國家政體下,通過完善稅權縱向配置,保障中央與地方財力規(guī)模適中的同時,充分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及促進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地方稅體系的核心問題之一是地方主體稅的選擇問題,其關系著地方財政收入能力和收入可持續(xù)性等諸多方面。目前,在我國經濟持續(xù)下行背景下,國內面臨著奮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zhàn)”的重要戰(zhàn)略任務,國際上多邊貿易體系改革、中美貿易摩擦等不確定增強,加之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系列減稅降費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了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因此新時期優(yōu)化地方稅體系及確立其主體稅以彌補地方財政缺口和保障地方財政收入穩(wěn)定增長迫在眉睫。新時期優(yōu)化地方稅體系問題不僅僅是財政學領域的重大命題之一,也是關系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人民福祉的重要實踐問題,需協(xié)調好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力分配關系、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稅種劃分格局、地方政府之間稅源分布的均衡性、主體稅種收入能力的持續(xù)性、稅收收入與非稅收入等多重關系,本書以“新時期地方稅體系優(yōu)化”為研究對象,正是試圖通過對上述問題作出回應,提出新時期地方稅體系的優(yōu)化框架及地方主體稅的確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