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主體與以往抽象的主體思想不同,城市主體植根于歷史唯物主義改造空間的實踐活動。城市作為人改造自然的實踐產物,對其的改造過程體現了人運用客觀規(guī)律并進行空間實踐的主體力量。與此同時,人在改造城市的過程中,將部分本質轉移于城市中的建筑、街道、廣場等客觀對象,作為實踐產物的城市反過來承載了人類意愿、記憶與情感,進而影響了城市的發(fā)展進程。城市與主體的結合過程在宏觀維度上體現為對經濟、政治與文化層面的考察,在微觀維度上體現為對城市建筑、街道與公共廣場的總體分析。最終,二者統(tǒng)一于以主體治理為核心的現實維度。就當下城市現實而言,城市社會的種種困境展現為個體與共同體的矛盾與分歧。在此基礎上,提出“城市共同體”理論以實現城市現實維度的解決策略,凸顯了城市哲學指向現實的理論姿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