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自「中美關系史料」「同治朝」頁三八○~三八一。
大清欽命總理各國事務和碩恭親王,為照覆事。
本月初三日,準貴大〔臣〕照會內稱:美國「顛理」船在臺灣運米,海關不愿給發(fā)執(zhí)照,請飭廈門關道查明妥辦等因前來。本爵查此案前準上海通商大臣咨報,因臺地收成歉薄,禁米出口;并據總稅務司申呈,轉據臺灣打狗口稅務司文稱:亦有臺灣地方因本年早稻收成不旺,禁止中外洋船運米出口等語:當經本衙門咨行上海通商大臣暨福州將軍并札知署總稅務司查明聲復。茲接閱貴大臣來文,本衙門現又行查該?。毁共楦驳饺?,再行照會貴大臣核辦可也。
為此照會,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亞美理駕合眾國欽命參贊統(tǒng)理全權事務大臣衛(wèi)。
同治五年九月初十日。
(見美使館來去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