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正、鋪戶等,稟舉梁壬生為吞霄總理
(具僉稟),〔內湖莊莊正吳撥海、五里碑莊正,張阿正〕,暨鋪戶成美號、源美號、合利號、和盛號等,為蒙飭舉充,恩乞給戳,以便奉公事。切總理原為街莊而設,規(guī)約當由總理議立,缺非能久懸。緣□□□□□□□憲臺飭,著舉充接辦公務。海等〔敢〕不凜遵。是以爰集謀議,思保內閩粵雜處,人煙綢密,事務浩繁,總理責任,關系甚重,非同小〔可〕,□□□□□□勤慎公務者,欲承辦斯缺實難耳。細查梁壬生在街生理,凡有雀角、鼠牙,莫不向前辦理,為人亦誠實,質直秉公,言能中理議,〔非〕阿諛茍從者比,實屬堪充當總理之責。詢謀僉同街莊,俱各悅依。非蒙恩準梁壬生接充辦理,給與諭戳,則公務何能有奉,規(guī)約何人□□□□〔蒙飭著〕舉,具結,僉乞□□□□□□□恩準梁壬生接充總理額缺,懇給與諭戳,俾奉公有賴,臺海鏡清,合保謳歌,沾感靡涯。切叩。
〔批〕候驗充給戳,認狀、保結并附。 私記 私記
〔道光貳拾三年〕拾壹月卅日同叩 戳記 三顆如次:
1特授淡水分府曹、給竹南三保內湖莊、莊正吳撥海戳記
2特授淡水分府曹、給吞霄灣莊、莊正杜賞戳記
3特授淡水分府曹、給五里碑莊莊、正張阿上戳記
又蓋有鋪戶圖記十四顆,從略。
〔繳認充保結〕狀壹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