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府正堂陳,驗充范文華為新埔街莊總理
驗充名單承糧總帶驗對役陳有
計開:
驗充新埔總理范文華
〔堂諭〕候給諭戳奉公可也。
〔光緒肆年〕十一月廿九日驗
據范文華供:年四十二歲,原籍陸豐縣,住竹北二保新埔街,小生意為活,有父母、妻子。因小的之父范輝光,充當新埔街莊總理,數十年無異,現已老邁不力。是以,該地街莊紳耆、鋪戶等,議舉小的接充,赴案僉稟,蒙準驗充在案。今蒙提驗準充,候給諭戳奉公。如有大小事務,自當小心勸化,不敢懈怠。沾恩就是。
堂諭:候給諭戳奉公可也。
〔光緒肆年〕拾壹月廿九日廿九供
劉亮值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