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郁新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郁新,字敦本,臨淮人。洪武年間,以人才被征,授予戶部度支主事,后升為郎中。過了一年,升為本部右侍郎?;噬显鴨査煜聭艨谔镔x的數據,以及地理險易情況,郁新都應答無遺,皇上稱贊他的才華。不久他進升為尚書。當時親王每年的祿米是五萬石。郁新建議減去五分之四,并規(guī)定了郡王以下宗室的祿米數額。又因邊務糧餉不繼,郁新制定招商開中法,令商人輸運糧食到塞下,然后發(fā)給引(憑據),根據憑據支給食鹽,邊防糧儲因此而充足。夏原吉任戶部主事時,郁新很敬重他,各部門的事務都委任給他處理。建文二年(1400),他稱病回家。

  成祖即位后,召他掌管戶部事務,以古樸為侍郎輔佐他。永樂元年,河南發(fā)生蝗災,有關官員不上報朝廷,郁新彈劾處治了他們。當初,糧食由運河轉運到北京,郁新說:“從淮河到黃河,多是淺灘跌坡,運船非常艱難。請另用可裝載三百石的淺船,從淮河、沙河運到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再用可載二百石的淺船運到跌坡上,然后用大船運入黃河。到八柳樹等處后,令河南的車夫由陸路運入衛(wèi)河,轉輸到北京?!被噬下爮牧?。他又說:“湖廣屯田所產的東西不一,請允許他們都可以輸運給國家。粟谷、糜黍、蕎郘兩石,準許當大米一石。稻谷、高粱二石五斗,禾參稗三石,各準許當大米一石。黃豆、小麥、芝麻與米相等。”這一條被定為法令。二年(1404),郁新建議公、侯、伯、駙馬、儀賓這些俸祿達到二百石以上的人,請照文武官員之例,米和錢鈔兼給。三年,因士卒勞困,他建議將每年收成達不到原定產量的屯田的課稅減去十分之四五,又建議改納米到北京贖罪為納米入南京倉。皇上都批準執(zhí)行。這一年八月他在任上去世?;噬蠂@道“:郁新處理國家財賦十三年,計算出入,現在誰能替代他呢?”輟朝一日,賜給葬祭,而召夏原吉回來處理戶部事務。

  郁新長于綜理,細密而不繁。他所定下的制度,后人都無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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