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歐陽鐸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歐陽鐸,字崇道,泰和人。正德三年(1508)進士。授官行人。向皇帝上書極力論討時政,沒有得到批復。出使蜀府,王厚禮贈他,他不接受。歷任工部郎中,改派到南京兵部。出任延平知府。搗毀淫祠數(shù)十百所,用這些材料修補學宮。司禮太監(jiān)肖敬的家奴殺人,被他繩之以法。調(diào)到福州,討論均徭法說:“郡府有很多士大夫,這些士大夫又有很多田產(chǎn)。黎民百姓有田產(chǎn)的人沒有幾個,而勞役則都是由黎民百姓負責。請求分出他們的一半勞役由士大夫負擔?!笔看蠓蚨疾辉敢?。因巡按御史汪珊極力支持這件事,這項建議才得以實行。

  嘉靖三年(1524)升為廣東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光祿卿,歷任右副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十府。蘇、松兩地民田相差不太大。最少的一畝負擔五升,最多的達到了二十倍。歐陽鐸下令讓賦最重的農(nóng)民減少耗米,分派輕資;最輕的求取本色,增加耗米。暗中對賦稅減輕或加重,使賦稅達到均衡。推收田賦,根據(jù)田圩而不根據(jù)戶,讓詭名寄托者無地容納。州縣的荒田有四千四百多頃,年終勒令農(nóng)民償賦。歐陽鐸用所清理出來的漏賦和其他剩余的零數(shù)來彌補。議論徭役及裁郵置費共有數(shù)十百條,百姓都稱便利。遷南京兵部侍郎,又升為吏部右侍郎。九廟發(fā)生火災,他自己陳請離去。

  歐陽鐸有文學素養(yǎng),內(nèi)行修潔。做官雖然通顯,但家里卻很冷清。死后,贈工部尚書,謚號恭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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