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鏘,字廷鳴,石埭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的進士。授職為刑部主事。歷任郎中,晉升為浙江提學副使,調(diào)任廣西右參政,升任按察使再調(diào)任湖廣左布政使。世宗召他擔任太仆卿,沒有赴任,改任應天府尹。海瑞轄治江南,發(fā)送公文到南京應天府,將應天官員視為下屬,畢鏘拒不接受。海瑞考核畢鏘的政績,反而與他友好。他升任南京戶部右侍郎,負責糧食儲備。
萬歷二年(1574),他進入朝廷擔任刑部右侍郎。改任戶部職,統(tǒng)轄倉場。晉升為南京戶部尚書,告病而離去。后出任南京工部尚書,改任吏部職,神宗征召他擔任戶部尚書。神宗因為刮風卷塵就告諭所司陳述當時的政情,畢鏘上奏陳述了九件事。其中稱:“錦衣旗校達一萬七千四百多人,內(nèi)府的各監(jiān)局服役的工匠數(shù)也是如此。這是最嚴重的冗食者,應當清除假冒與濫用者。州縣丈量田地滋生弊端,云南鑄鼓不給工匠支付報酬,官員已經(jīng)裁減又重新設置,田地準備墾種而又停止丈量。請考慮各地的習俗與人情,不要隨意進行更改。至于袍服錦綺,每年有多余的積蓄,為何煩勞人頻頻織造?天燈費用開支達萬兩,尤其不合常規(guī)。無節(jié)制的賞賜不能不裁減,投機取巧的事不能不革除?!彼嗟氖虑?,大多切中要害。神宗身邊的寵幸之人從中阻撓,沒有能全部施行。畢鏘就稱年紀大了請求罷免。世宗準許他乘驛車回鄉(xiāng)。
畢鏘遇事嚴守公正,享有眾望。八十歲時,神宗派人問候他,加封他為太子少保。后來兩次派人去慰問。他的孫子畢汝木便帶著奏表入朝答謝,世宗下詔收他為太學生。畢鏘九十三歲去世。贈封為太子太保,謚號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