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如此,因孔子和他的學派之故,一個新的要素進入了古代中國的朝政生活,這就是對于據說在前幾個朝代——特別是西周(公元前12—前8世紀)——已經形成的古代傳統(tǒng)的意義進行了獨立的深入思考。即使儒家面對權臣掌權的衰世,也總是主張維護屬于周王的古代“王室”傳統(tǒng),情況也是如此。應當記住,我們稱之為儒家的漢語名稱是“儒”,根據早期材料,它溯源于孔子之前的一批從事儀禮傳統(tǒng)的專家。[1] 因此,“家”的含義可以歸結為:一個團體或學會,它在與當時政權的關系上具有某種精神上的獨立性。只有這樣才能解釋墨家、名家、道家和法家中逐漸發(fā)展的對傳統(tǒng)日益增強的批判態(tài)度。某些地方朝廷由于接待的大師和顧問不斷增多而助長了這種趨勢,如齊國著名的稷下學宮和魏國朝廷一個相似的機構即是。
可是,在早期儒家傳統(tǒng)中,魯國的這種中心,在集中古代禮樂的教養(yǎng)及經典知識的詮釋方面,看來是最突出的。不僅如此,通過具有獨立精神的大師如孟子和荀卿,我們可以從儒家的發(fā)展中看到,它在尋求保衛(wèi)其傳統(tǒng),反對周圍出現的志趣大異的思想時,還常常在思想上打頭陣。因此,“儒家”這一用語從一開始就表示它的兩重作用:保存并傳下古代傳統(tǒng);在變動不定的世界秩序中檢討這些傳統(tǒng)的意義。雖然這兩重作用在實踐中是同時完成的,但第一種作用是保證儒家的連續(xù)性,第二種作用則在解決人類生活和世界秩序等問題上把它和其他各家置于一條線上了。
孔子和他的學派保存并宣揚的這些古代傳統(tǒng)是什么?它構成了一個新的體系而自成一家,它的特殊貢獻是什么?首先,它是指周代王室有文字記載的傳統(tǒng):《詩經》中的宗廟之“頌”和《書經》中紀念重大歷史事件的“誓”、“誥”。在這些關于禮儀的記述中,我們發(fā)現了古代宗教概念中的上帝,他主宰人的命運,特別是主宰那些受命治理天下的人的命運。這個至上的權威也常常稱為天,它位于所有其他受祭諸神之上。它揀選君主以教化人民和教導他們遵循正確的人的關系。統(tǒng)治者的特有權力因受命于天(天命)而得到承認,他們憑借天命行使他們的權力,并保證神、祖宗和人各安其位而共存的合乎禮儀的體系。
對集體和個人正當行為的許多準則來說,“禮”是關鍵的詞,這些準則是從孔子以前的時代傳下來的,很可能大多數用口耳相傳的方式,但卻產生了大量關于規(guī)則的稿本,從宗教儀式到朝政生活所需要的世俗禮儀形式都包括在內。《易經》最古老的部分也同樣制定了占卜形式,保證在與操縱人類命運的力量的交往中有章可循。
與孔子和他的學派關系更為密切的文獻是一部從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81年的魯國編年史《春秋》。這是這個學派唯一的與古代周“王室”傳統(tǒng)沒有直接關系的文獻;但是,它間接地和歷史編纂學的傳統(tǒng)相關聯,而我們從儒家對此書的利用中知道,指導他們評斷歷史的主導思想也是從表現于其他孔子以前的資料的同一傳統(tǒng)中派生出來的。[2]
儒家的特殊貢獻在于它反省了古代禮制和人——特別是受命有權的人——在這個體制中的地位的意義。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孔子強調他稱之為“君子”(理想的上流人士)的特性。他稱君子的主要品質為“仁”,從仁派生出君子的所有其他品質。由于這一根本的品質,君子能夠出于他自身內心的信念而順應一個強烈地禮節(jié)化了的社會。也由于這一根本的品質,他能夠深入闡釋天的古代宗教性,因為他知道,在那里對他的一切言行將進行終極的裁定。
?。?] 《周禮》卷一,第16葉(畢甌:《〈周禮〉譯注》第1卷,第33頁)。又見《周禮》卷四,第8葉(畢甌:《〈周禮〉譯注》第1卷,第297頁)。
?。?] 關于《春秋》在歷史編纂學中的地位,見范德倫:《古代中國的編年史和史學理想的發(fā)展》,載比斯利和浦立本合編:《中國和日本的歷史學家》(倫敦,1961),第24—30頁。
可是,在早期儒家傳統(tǒng)中,魯國的這種中心,在集中古代禮樂的教養(yǎng)及經典知識的詮釋方面,看來是最突出的。不僅如此,通過具有獨立精神的大師如孟子和荀卿,我們可以從儒家的發(fā)展中看到,它在尋求保衛(wèi)其傳統(tǒng),反對周圍出現的志趣大異的思想時,還常常在思想上打頭陣。因此,“儒家”這一用語從一開始就表示它的兩重作用:保存并傳下古代傳統(tǒng);在變動不定的世界秩序中檢討這些傳統(tǒng)的意義。雖然這兩重作用在實踐中是同時完成的,但第一種作用是保證儒家的連續(xù)性,第二種作用則在解決人類生活和世界秩序等問題上把它和其他各家置于一條線上了。
孔子和他的學派保存并宣揚的這些古代傳統(tǒng)是什么?它構成了一個新的體系而自成一家,它的特殊貢獻是什么?首先,它是指周代王室有文字記載的傳統(tǒng):《詩經》中的宗廟之“頌”和《書經》中紀念重大歷史事件的“誓”、“誥”。在這些關于禮儀的記述中,我們發(fā)現了古代宗教概念中的上帝,他主宰人的命運,特別是主宰那些受命治理天下的人的命運。這個至上的權威也常常稱為天,它位于所有其他受祭諸神之上。它揀選君主以教化人民和教導他們遵循正確的人的關系。統(tǒng)治者的特有權力因受命于天(天命)而得到承認,他們憑借天命行使他們的權力,并保證神、祖宗和人各安其位而共存的合乎禮儀的體系。
對集體和個人正當行為的許多準則來說,“禮”是關鍵的詞,這些準則是從孔子以前的時代傳下來的,很可能大多數用口耳相傳的方式,但卻產生了大量關于規(guī)則的稿本,從宗教儀式到朝政生活所需要的世俗禮儀形式都包括在內。《易經》最古老的部分也同樣制定了占卜形式,保證在與操縱人類命運的力量的交往中有章可循。
與孔子和他的學派關系更為密切的文獻是一部從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81年的魯國編年史《春秋》。這是這個學派唯一的與古代周“王室”傳統(tǒng)沒有直接關系的文獻;但是,它間接地和歷史編纂學的傳統(tǒng)相關聯,而我們從儒家對此書的利用中知道,指導他們評斷歷史的主導思想也是從表現于其他孔子以前的資料的同一傳統(tǒng)中派生出來的。[2]
儒家的特殊貢獻在于它反省了古代禮制和人——特別是受命有權的人——在這個體制中的地位的意義。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孔子強調他稱之為“君子”(理想的上流人士)的特性。他稱君子的主要品質為“仁”,從仁派生出君子的所有其他品質。由于這一根本的品質,君子能夠出于他自身內心的信念而順應一個強烈地禮節(jié)化了的社會。也由于這一根本的品質,他能夠深入闡釋天的古代宗教性,因為他知道,在那里對他的一切言行將進行終極的裁定。
?。?] 《周禮》卷一,第16葉(畢甌:《〈周禮〉譯注》第1卷,第33頁)。又見《周禮》卷四,第8葉(畢甌:《〈周禮〉譯注》第1卷,第297頁)。
?。?] 關于《春秋》在歷史編纂學中的地位,見范德倫:《古代中國的編年史和史學理想的發(fā)展》,載比斯利和浦立本合編:《中國和日本的歷史學家》(倫敦,1961),第24—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