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五十一 禮政二 大典上

葛氏皇朝經(jīng)世文續(xù)編 作者:葛士浚


歷朝郊祀分合考   

姚文

 案歷朝郊祀分合稽之各史惟前漢宋明三史紀志具有本末其余多須旁搜參證而得之今分代詳考如右至其是非得失前人之議論詳矣不贅

秦并天下而三代之禮亡故南北郊至漢成帝時用匡衡之議而始建其前雖有甘泉汾陰之祠而創(chuàng)制之初不由稽古故論郊祀者必以是為始焉案成帝本紀建始二年正月始郊祀長安南郊三月始祠后土于北郊此分祭之明證也郊祀志載王莽奏定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地于南郊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郊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此合祭始于王莽之明證也本末具詳班史茲其大要云續(xù)漢祭祀志建武二年初制郊兆于洛陽采元始故事為圓壇八陸中又為重壇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則合祭無疑也又中元元年初營北郊本紀作二年初立北郊此以初營言故書元年則二至之祭不廢可知也禮儀志稱正月上丁祠南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而不言二至之祭豈以非親祀而不志耶本紀自建安元年外未嘗書郊祀志亦無之豈東漢諸帝皆未嘗親行郊祀耶抑常事不書而建安以因變得書耶馬端臨亦深以為疑要之東漢承王莽之制而合祭與分祭并用則可無疑也

陳氏三國志不立書志三家祀典不可得詳惟于蜀志先主傳載章武二年詔營南北郊于魏志明帝紀載景初元年詔定郊邱祀典如是而已于祭之分合遂不可考宋書禮志稱二漢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損益可知據(jù)是以為魏承漢制合祭亦殊苦其影響惟景初詔書稱號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曰皇皇后地天郊曰皇天之神地郊曰皇地之只據(jù)此則似無合祭者豈郊丘既分而合祭之禮亦革耶案晉書禮志太常顧和稱魏承后漢正月祭天以地配時高堂隆等以為禮祭天不以地配云云考魏世郊祀載于本紀者二黃初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當即和所謂承后漢以地配者景初元年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圜丘則明非合祭殆因隆等之言而更定耶西晉承魏制但從王肅之議二丘于二郊而祭之分合紀志苦無確證然考之前則曹魏改制之后未聞又合考之后則江左相沿之制未改前規(guī)以是知西晉之亦未嘗合祭也

東晉之初未立北壇地只眾神共在天郊至成帝咸和八年立地郊而康帝建元元年定以正月上辛祀南郊次辛祀北郊遂為宋齊梁陳郊制之祖齊建元二永明三陳永定二宋嘉元三五皆以正月上辛祀南郊次辛祀北郊載在各史本紀北郊專祭地固不待言不知南郊祭天仍以地配與否紀志均無明文詳按宋書禮志齊書禮樂志隋書禮樂志按隋書十志原系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志故梁陳典制亦據(jù)此而稱引仍用今名但有分祭之儀分祭之樂而無合祭用者惟宋書樂志載顏延年歌時均以天地郊標目然安知非一詩兩用者未得據(jù)為合祭之證也宋元豐六年陳襄疏稱南齊以上辛祀昊天次辛瘞后土此亦足為不合祭之證陳則本紀書親祠北郊者八若南郊合祭則當無此矣

元魏祀天有南郊有西郊有圜丘樂志稱孟秋祀天西郊禮志稱天賜二年四月復祀天于西郊本紀書太和十八年三月罷西郊祭天此西郊非合祭之明證也禮志載南郊壇位稱天位在其上南面神元西面此南郊非合祭之明證也圜丘在委粟山景明二年改筑于伊水之陽禮志載太和十九年甲申長至祀昊天于委粟山本紀書有事于圜丘是委粟山圜丘不合祭之明證也惟宋蘇軾奏疏引酈道元水經(jīng)注伊水篤以為合祭之證據(jù)此幾疑景明以后圜丘改為合祭今按酈注本文上云大魏郊天之所下云祭昊天上帝于此明是專祭天而不以地配者中間天地位其上一語乃酈氏引司馬彪郊祀志之文軾巧為牽合有類舞文蓋不足信況魏書禮志云其后冬至祭上帝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澤牲幣之屬與二郊同若景明改制史志豈得但據(jù)初制而言乎是伊水圜丘亦斷非合祭之明證也至高齊宇文周據(jù)隋書禮儀志亦均有分無合隋開皇議定祀典天地分祭史志尤明無待考矣

唐時郊制一定于武德再定于開元皆有分無合武德定令之后至則天天冊萬歲元年親享南郊始合祭天地新舊唐書志皆特筆書之則其前恪遵定令并未合祭可知也其后長安二年本紀亦書親享南郊不知合祭與否惟考音樂志有則天大享昊天樂章既但以昊天標題而詞中言元穹言紫極言干儀言上帝而未嘗及地其非合祭之樂可知則疑武后合祭天地亦惟天冊萬歲一次而已至景龍三年樂志亦有祀天樂章太極元年即舊書之景云三年新書之先天元年賈曾之表不行是中宗睿宗亦未合祭可知也開元新禮之后至天寶元年遂合祭天地于南郊禮樂志稱終唐之世莫能改按開元二十年是年奏上新禮至天寶元年中間九年考諸紀志未嘗行郊祭之禮然則開元定禮以后有合祭而無分祭也夫武德定令以后雖有武后之合祭而卒未嘗改開元新禮乃未嘗行而及身廢之亦可異矣

宋初合祭天地元豐詔罷合祭才六年一祭而元佑七年仍合祭至紹圣詔罷合祭才元符元年一祭而建中靖國元年又稱權(quán)合祭是年仍詔罷合祭自是祭天者八祭地者四而紹興十三年復合祭遂終宋世合祭此有宋郊祀分合之大略載在本史紀志者也據(jù)禮志有圜丘方丘雩祀祈報明堂感生帝神州凡七祭是分祭之禮仍在但非天子親行故當時議禮諸臣數(shù)典皆不及此茲亦弗詳列焉

遼合祭天地于木葉山未立郊制金自天德以后始有南北郊之制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丘史載甚明亦無待考元自憲宗之二年合祭昊天后土成宗大德六年始合祭于南郊九年始從群臣之議專祀昊天而祭祀志載文宗時壇位昊天上帝位中少北皇地只次東少卻皆南向則仍合矣據(jù)春明夢余錄知合祭之復行始于泰定中而史不之及何其也又志載文宗時儀注仍專祭昊天而攝祀儀注則合祭天地蓋北郊未建故歧于兩端如此然則泰定以后親祀則專祭攝祀則合祭固無疑也明初立圜丘方丘分祭天地洪武十年建大祀殿于南郊合祭天地成祖遷北京如洪武制嘉靖九年建圜丘方澤復分祭遂終明之世本末具在明史茲撮其大要如此

自漢元始合祭至魏景初始分祭自唐天寶合祭至宋元豐始詔罷合祭自紹興十三年合祭至元大德九年始議分祭自明洪武十年合祭至嘉靖元年始分祭此歷朝分合大略也然其中又有辨特主合祭者漢之元始明之洪武而已不主合祭而徑行合祭者則唐之天寶宋之元佑紹興是也天冊萬歲后數(shù)不相沿故不囗不徑行合祭而猶權(quán)合祭者東晉初及宋之建中靖國是也并不權(quán)合祭而仍未罷合祭者元之泰定以后是也罷合祭而仍未盡分祭之禮者魏景初至西晉及南梁北齊宋之元豐元符及大觀以前元之大德以后明之嘉靖及萬歷以后均未親祀地只是也必罷合祭而仍親兩郊者乃為盡分祭之禮則惟漢之建始晉之建元南朝之宋齊陳北魏之天興太和周之建德隋之開皇唐之延和宋之政和宣和明之洪武二三年及隆慶元二年足以當之秦尚書五禮通考云考天地之祭漢時或分或合后惟魏文帝之太和周武帝之建德隋高祖之開皇唐元宗之開元宋神宗之元豐元文宗之至順明世宗之嘉靖特主分祭余皆主合祭按元豐至順嘉靖固特主分祭開元二十年以前之不合祭蓋沿舊章至二十年以后則未嘗分祭然因其新禮定分祭而遂目為特主分祭雖非核實尚屬有因至北魏北周史志本無合祭之文安得有太和建德特主分祭之事耶反覆考之秦氏蓋沿春明夢余錄之誤而春明夢余錄乃誤讀宋陳襄等疏也按文獻通考載元豐時樞密院陳襄等上言有云由漢歷唐千有余年之間而以五月親祠北郊者惟四帝而已如魏文帝之太和周武帝之建德隋高祖之開皇唐睿宗之先天皆希闊一時之舉也據(jù)此則襄等本但舉五月祠北郊者故非惟不合祭而不親祠北郊者不舉即祠北郊而不以五月者亦不舉及春明夢余錄誤襲其文以為由漢及唐分祀者惟四祭而已已為謬誤而于唐則以并未分祭之開元易確系分祭之先天尤為極謬大抵自唐以前史書所載率無要領(lǐng)可尋故明李善長等言王莽奏以正月合祀由漢歷唐千余年間皆因之合祭張璁言合祭之說實自莽始漢之前皆主分祭漢以后亦間有之均見明史禮志語均模棱然未有如春明夢余錄之謬也秦書卓然成家特恐學者復沿其偶然之誤故附糾之如此自魏景初至唐開元惟東晉初合祭權(quán)也天冊萬歲偶也余但有分祭之證秦氏余皆主合祭一語尤為草率

遵議大禮疏道光三十年   

曾國藩

奏為遵 旨敬謹議奏事正月十六日 皇上以 大行皇帝朱諭遺命四條內(nèi)無庸 郊配 廟祔二條命臣工詳議具奏臣等謹于二十七日集議諸臣皆以 大行皇帝功德懿鑠 郊配斷不可易 廟祔尤在所必行直道不泯此天下之公論也臣亦欲隨從眾議退而細思 大行皇帝諄諄誥誡必有精意存乎其中臣下仰測 高深茍窺見萬分之一亦當各陳其說備 圣主之采擇竊以為 遺命無庸 廟祔一條考古準今萬難遵從無庸 郊配一條則不敢從者有二不敢違者有三所謂無庸 廟祔一條萬難遵從者何也古者祧廟之說乃為七廟親盡言之有親盡而仍不祧者則必有德之主世世宗祀不在七廟之數(shù)若殷之三宗周之文武是也 大行皇帝于 皇帝為你廟本非七廟親盡可比而論 功德之彌綸又當與 列祖 列宗同為百世不祧之室豈其弓劍未忘而蒸嘗遽別且諸侯大夫尚有廟祭況以 天子之尊敢廢升祔之典此其萬難遵從者也所謂無庸 郊配一條有不敢從者二何也古圣制禮亦本事實之既至而情文因之而生 大行皇帝仁愛之德同符大造偶遇偏災立頒帑項頻年賑貸薄海含哺粒我蒸民后稷所以配天也 御宇三十年無一日之暇逸無須臾之不誠純亦不已文王所以配上帝也既已具合撰之實而欲辭 升配之文普天臣民之心終覺不安此其不敢從者一也歷考 列圣升配惟 世祖章皇帝系由御史季周琬奏請外此繼統(tǒng)之 圣人特旨舉行良由上符 昊眷下愜民情毫無疑義也行之既久遂為成例如 大行皇帝德盛化神即使無例可循臣下猶應奏請況乎成憲昭昭曷敢踰越傳曰君行意臣行制在 大行皇帝自懷謙抑之盛意在大小臣工宜守 國家之舊制此其不敢從者二也所謂無庸 郊配一條有不敢違者三何也 壇壝規(guī)模尺寸有定干隆十四年重加繕修一磚一石皆考律呂之正義按九五之陽數(shù)增之不能改之不可今則每幄之內(nèi)僅容豆籩七幄之外幾乏余地我 大行皇帝慮及億萬年后或議增廣乎 壇壝或議裁狹乎幄制故定為限制以身作則世世可以遵行今論者或謂西三幄之南尚可添置一案暫為目前之計不必久遠之圖豈知人異世而同心事相沿而愈久今日所不敢言者亦萬世臣子所不敢言也今日所不忍言者亦萬世臣子所不忍言也經(jīng)此次 朱諭之嚴切盈廷之集議尚不肯裁決遵行后之人孰肯冒天下之不韙乎將來必至修改基址輕變舊章此其不敢違者一也古來祀典興廢不?;驘o其祭而舉之或有其禮而罷之史冊所書不一而足唐垂拱年間郊祀以高祖太宗高宗并配開元十年從張說議罷太宗高宗配位宋景佑年間郊祀以藝祖太宗真宗并配嘉佑七年從楊畋議罷太宗真宗配位我 朝順治十七年合祀天地日月星辰于 大享殿奉 太祖 太宗以配厥后亦罷其祀祀典改議乃古今所常有我 大行皇帝慮億萬年后愚儒無知或有援唐宋罷祀之例妄行陳奏不可不預為之防故 朱諭有曰非天子不議禮一經(jīng) 斷定巍然七幄與天常存后世增配之議尚且不許罷祀之議何自而興所以禁后世者愈嚴則所以尊  列圣者愈久此其計慮之周非三代制禮之圣人而能如是乎 大行皇帝以制禮之圣人自居臣下何敢以尋常之識淺為窺測有尊崇之虛文無謀事之遠慮此其不敢違者二也我 朝孝治天下 遺命在所尤重康熙二十六年 孝莊文皇后遺命愿于遵化州 孝陵近地安厝臣工皆謂遵化去 太宗昭陵千余里不合祔葬之例 圣祖仁皇帝不敢違 遺命又不敢違成例于 孝陵旁近建 暫奉安殿三十余年未敢竟安地宮至雍正初敬謹蕆事嘉慶四年 高宗純皇帝遺命廟號無庸稱祖我 仁宗睿皇帝謹遵 遺命故雖干隆之豐功大烈 廟號未得祖稱載在會典先后同揆此次 大行皇帝遺命一條森嚴可畏若不遵行與我 朝家法不符且 朱諭反覆申明無非自處于卑屈處 列圣于崇高此乃大孝大讓古之盛德也與其以尊崇之微忱屬之臣子孰若以莫大之 圣德歸之 君父此其不敢違者三也臣竊計 皇上仁孝之心兩者均有所歉不奉升配僅有典禮未備之嫌遽奉升配既有違 命之嫌又有將來之慮是多一歉也一經(jīng) 大智之權(quán)衡無難立判乎輕重 圣父制禮 圣子行之默契精微不待臣僚擬議而后定臣職在秩宗誠恐不詳不慎 皇上他日 郊祀之時上顧 遺訓下顧萬世或者悚然難安禮臣無所辭咎是以專摺具 奏千冒 宸嚴不勝惶悚戰(zhàn)栗之至

謹獻 升祔大禮議附片   

張佩綸

竊臣恭閱抵抄三月十四日奉 上諭朕奉 慈安端??祽c昭和莊敬皇太后 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惇親王奕等奏遵 旨相度太廟中殿位次請飭廷臣會議一摺據(jù)稱我朝自順治初年創(chuàng)立廟制迄今 列圣廟享中殿龕位已與九間之數(shù)相符等語穆宗毅皇帝孝哲毅皇后神牌升祔供奉位次鉅典攸關(guān)著王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虔詣 太廟敬謹相度后會同惇親王弈等妥議具奏欽此仰見我 皇上詳求禮制博采群言之至意臣謹案 本朝之制與歷代異歷代賢君誼辟或數(shù)世一作或間世一作故親盡而祧我 朝 列祖 列宗 圣 圣相承皆當為百世不遷之廟欲酌古準今垂諸久遠非立 太宗文皇帝世室不可伏考國語及祭法皆言殷人祖契而宗湯據(jù)商頌則湯實稱祖故賀循云殷有二祖三宗是殷之特廟蓋有四矣朱子序殷武之詩曰高宗中興為百世不遷之廟不在三昭三穆之列此詩則廟成而祔祭之詩劉歆曰周懿王時始立文世室于三穆之上孝王時始立武世室于三昭之上諸儒多是其說由此言之殷以一祖三宗有功德特立廟周以文武有功德特立廟我 朝 太宗文皇帝有功德特立廟實至當不易之經(jīng)也說者慮特立一廟嫌于近祧顧何楷有言武丁當世數(shù)未盡時必仍居七廟中及親盡應毀之日乃始遷其祖于新廟與七廟同享祀不與群祧等列然則在七世中則祔于太廟以明有親在七世外則創(chuàng)立新廟以明有功廟有定數(shù)宗無定數(shù)家語引孔子曰諸見祖宗者皆不毀可為明證至廟宜立于何所考劉瑾之說謂中宗當穆高宗祖甲當昭各立其廟于太祖廟之兩旁今同堂異室與古制少殊若于 中殿垣外旁建世室已居群昭群穆之次不足以示尊崇且中廣于后既非古式即相度規(guī)模亦嫌未稱似宜展 后殿兩旁短垣左右各建世室既居 昭穆廟之上仍在 太祖廟之旁與文世室在西北武世室在東北之制相合地非 神路所經(jīng)盡可鴻規(guī)大起將來世室告成奉 太宗文皇帝 孝端文皇后 孝莊文皇后神牌于左為 世室一切禮儀悉視 中殿其 中殿龕位則自 世祖章皇帝 孝惠章皇后 孝康章皇后神牌以次遞遷恭奉 穆宗毅皇帝 孝哲毅皇后神牌于第九室揆之古今禮制頗無窒礙如蒙 飭下王大臣等詳核定議請 旨施行庶上慰 列圣在天之靈下萬世無疆之祚我 朝制度直與三代同風矣再事關(guān) 升祔大禮原宜博采群議考證異同但傳說不一所執(zhí)各殊若不剖別是非無以折衷至當或擬展 中殿為十一室意謂歷代增置具有成規(guī)事既易行工亦較省不知天子七廟一壇一墠定為九室無可議增自晉人謂廟以容主為限無拘常數(shù)故至元帝明帝皆十室至穆帝簡文帝皆十一室唐宋金元沿為故事或多至十八室然詳繹當日增展之由則皆以兄弟相及者合為一代下則世次等倫難分昭穆上則高曾未盡難即祧遷故雖狹小其制猶得以室逾九間數(shù)仍九代為解倘今日踵而行之不獨與古人立廟之制未符亦且與后世增室之意未合況因陋就簡本系叔季衰風設(shè)當重熙累洽之朝則自十一室后以兩遞加必至無地可容鼎俎宋展太廟為十二室孝宗升祔而東室尚虛朱子以為非祝延壽康之意深不然之酌理衡情無適而可國家敬修祀典當準萬世不易之經(jīng)不當為一時權(quán)宜之計若茍且遷就但顧目前度 圣人議禮之心當必不愿出此也或又擬于 中殿旁別建九楹將中一間為 穆宗毅皇帝新廟意謂 前殿為廟 中殿為寢似乎父子異宮不失禮意而歲時合食亦與古義無乖然禮名升祔不入太廟尚得謂之祔乎在昔殷盤庚時陽甲別出為廟漢光武時孝成別出為廟晉主賀循議惠帝別出為廟唐主陳貞節(jié)蘇獻等議中宗別出為廟是數(shù)主者本無功德于民當時建議別祀禮家猶且非之欽惟我 穆宗毅皇帝削平大難承烈顯謨他日當定為功德之廟百世不祧今甫當 升祔豈宜因 中殿九室已盈擬建新廟轉(zhuǎn)類于殷漢晉唐舊事乎我 朝經(jīng)學昌明禮儀詳慎王大臣等欽承 懿旨必能斟酌盡善仰副 圣謨而臣鰓鰓過慮誠恐眾論紛紜淆于疑似不得不亟為之辨

再昭穆之次自漢以來紛如聚訟何洵直張璪之論朱子之圖詳且盡必然皆為都宮異寢者言之若同堂異室而拘于昭常為昭穆常為穆必至子居父上曾在孫先極其流弊實有如馬端臨所慮者惟宋陸佃為周以后稷為太祖王季為昭文王為穆武王為昭成王為穆康王為昭昭王為穆至穆王入廟王季親盡而遷則文成昭宜居昭位武康穆宜居穆位其言著于禮志最為明晰臣再四尋繹如佃所云昭穆者父子之號方其為父則稱昭取昭以明下方其為子則稱穆取其穆以恭上實較昭穆定名之說為長如佃所云同堂合食穆居父行則宜為昭昭居子行則宜為穆又較昭穆定位之說為長況壇立于右墠立于左以周制考之太王親盡去右壇而為墠王季親盡去左祧而為壇左右遷徙無嫌倘以佃為不足據(jù)豈昭必越壇而經(jīng)墠穆必有壇而無墠乎我 朝 郊 廟位次東西互殊實與陸佃之說相合誡使 中殿龕位以次左右遞遷并非創(chuàng)為新論仍系率由舊章應請 飭下王大臣等一并核議以垂萬世之式

續(xù)陳會奏未盡之意疏   

內(nèi)閣侍讀學士鐘佩賢

本日會奏 穆宗毅皇帝 孝哲毅皇后升祔位次摺內(nèi)一切規(guī)制業(yè)經(jīng)敬謹臚陳恭候 欽定惟制既協(xié)乎時宜事必規(guī)諸久遠歷代廟制太祖而后有功德者則不祧實為古今通義我 朝 圣 圣相承功德巍煥以故 三祖 七宗俱為百世不祧震古鑠今敻乎莫尚已顧尊親之意無窮而禮制之行有限功德之在將來方興未艾 廟室之有定位非可屢增此非臣子所忍言必待 圣人之定論伏查 郊壇配位道光三十年二月初六日欽奉 諭旨以 三祖 五宗為定永遠遵行以 文宗顯皇帝如天之 德升奉 郊配誰曰不宜然而 圣懷沖挹慮后世或有窒礙是以 垂訓煌煌仰見 大圣人識量恢宏迥非尋常所能擬議臣敬念 廟祀不祧與 郊祀配饗均關(guān)鉅典事異理同今 穆宗毅皇帝升祔 太廟 三祖 五宗百世不祧固炳然為不刊之典以后于萬斯年不祧之禮是否永行無窒恭候 皇上春秋鼎盛 圣心自有權(quán)衡若蒙 特降綸音使他日圣子神孫欽承恪守則 廟制得 圣言而永定與當日 文宗顯皇帝欽定 郊壇配位異世同符矣

遵 旨覆議 升祔典禮疏   

李鴻章

竊臣承準軍機大臣字寄六月十四日欽奉 慈安端??祽c昭和莊敬皇太后 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本日據(jù)禮親王世鐸等奏遵議穆宗毅皇帝孝哲毅皇后神牌升祔位次一摺又據(jù)醇親王弈詹事府少詹事文治鴻臚寺卿徐樹銘內(nèi)閣侍讀學士鐘佩賢鴻臚寺少卿文碩國子監(jiān)司業(yè)寶廷另行陳奏各摺片已明降諭旨令惇親王弈恭親王弈欣醇親王弈御前大臣軍機大臣大學士侍郎翁同龢夏同善禮部太常寺將王大臣等所奏各摺片詳細閱看再行妥議具奏矣 廟制關(guān)系鉅典必須考核精詳方足以昭慎重著再派李鴻章悉心妥議具奏禮親王世鐸等摺一件酷親王弈等摺片九件并侍郎袁保恒等說帖五件均著抄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仰見 皇太后慎重鉅典聿求厥中之至意臣查禮親王等議增 龕座志在斟酌時宜諸臣請改廟制志在考求古禮要皆出于尊崇 祖宗之忱未易折衷定論以臣所聞禮文殘闕古制難詳七廟五廟之文漢世已無定說都宮別殿與同堂異室昔人亦互有是非即朱子宗廟圖議馬端臨邱浚等皆病其過拘臣考周官匠人營圖世室明堂皆止五世鄭注五室并在一堂據(jù)此則朱子所圖世室親廟以次而南似亦未必盡合古制至于特建 寢殿增修方殿等說更為古制所無禮親王等奏稱侍講張佩綸請建世室事涉更張應毋庸議等因 宗廟事重未便輕議改作該親王等所奏不為無見我 朝 廟制定于 國初 祖宗神靈協(xié)會一室已二百余年一旦遷改 神明必有不安 太廟重垣周二百九十一丈 殿陛庭墀各有定式皆一成而不可變今欲就增數(shù)室位置必難得宜又 升祔吉期禮不宜誤戴記所稱不忍一日未有所歸者也準古酌今改 廟實有難行禮緣人情可以義起因時立制自以仿照 奉先殿成案增修 龕座為宜議者或以簡略為嫌臣考古禮祔廟迭遷亦止改涂易檐并不大更舊廟今之 龕座略如晉宋以來之坎室晉太常華垣建議廟室以容主為限無拘常數(shù)厥后王導溫嶠等往復商榷議增坎室宋增八室蔡襄為圖此皆達禮君子度時之宜以成一代之典彼豈未聞世室親廟之說亦謂禮樂不相沿襲事異殷周禮從而變也今之增 龕實其比例或又謂 奉先殿乃古原廟之制與太廟事體不同查會典所載雍正十一年奏準 奉先殿 神牌供奉與 太廟理應畫一是 太廟如 奉先殿制久有 成憲可循不得謂 奉先殿可以增 龕獨不可仿行于 太廟也仰維 列圣家法皆 躬行節(jié)儉以先天下今日援案增 龕之議事屬權(quán)宜意從儉樸未必無當于 列圣降鑒之心廷議既已允諧似應無煩疑慮至祧遷之禮雖古之常制而藏主之室則禮無明文鄭康成禮經(jīng)大師其言周制祧主藏于太廟及文武世室是已祧之主與不遷之祖同處一廟故廟亦名祧晉代之制藏于西儲夾室當時已疑其非禮后世竟沿為故事儒家每謂祧于夾室為古制殆臆度之辭廟既與古不同祧亦未宜輕議惟 太廟規(guī)制有定 國家統(tǒng)緒無窮醇親王議請 明降諭旨曉示天下自今以往親盡則祧并請以 后殿東西二稍間永藏祧主此則導 皇上以太讓酌廟制以從宜禮貴因時讓為美德非天子不議禮應否 允行自應一秉 圣裁非臣下所敢妄擬矣

以一死泣請 懿旨豫定大統(tǒng)之歸疏   

吳可讀

竊罪臣聞治國不諱亂安國不忘危危亂而可諱可忘則進苦口于堯舜為無疾之呻吟陳隱患于 圣明為不祥之舉動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斬或囚經(jīng)王大臣會議奏請傳臣質(zhì)訊乃蒙我 先皇帝曲賜矜全既免臣于以斬而死復免臣于以囚而死又復免臣于以傳訊而觸忌觸怒而死凡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則今日罪臣未盡之余年皆我 先皇帝數(shù)年前所賜也乃天崩地折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之變即日欽奉 兩宮皇太后懿旨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之子承繼 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tǒng)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特諭罪臣涕泣跪誦反覆思維竊以為 兩宮皇太后一誤再誤為 文宗顯皇帝立子不為我 大行皇帝立嗣既不為我 大行皇帝立嗣則今日 嗣皇帝所承大統(tǒng)乃奉我 兩宮皇太后之命受之于 文宗顯皇帝非受之于我 大行皇帝也而將來大統(tǒng)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歸之承繼之子即謂 懿旨內(nèi)既有承繼為嗣一語則大統(tǒng)之仍歸繼子自不待言罪臣竊以為未然自古擁立推戴之際為臣子所難言我 朝二百余年 祖 宗家法子以傳子骨肉之間萬世應無間然況醇親王公忠體國中外翕然稱為賢王觀王當時一 奏令人忠義奮發(fā)之氣勃然而生言為心聲豈能偽為罪臣讀之至于歌哭不能已已倘王聞臣有此 奏未必不怒臣之妄而憐臣之愚必不以臣言為開離閑之端而我 皇上仁孝性成承我 兩宮皇太后授以 寶位將來 千秋 萬歲時均能以我 兩宮皇太后今日之心為心而在廷之忠佞不齊即眾論之異同不一以宋初宰相趙普之賢猶有首背杜太后之事以前明大學士王直之為國家舊人猶以黃請立景帝太子一疏出于蠻夷而不出于我輩為愧賢者如此遑問不肖舊人如此奚責新進名位已定者如此況在未定不得已于一誤再誤中而求一歸于不誤之策惟有仰乞我 兩宮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 諭旨將來大統(tǒng)仍歸承繼 大行皇帝嗣子 嗣皇帝雖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異言進正名定分預絕紛紜如此則猶是 本朝 祖 宗來子以傳子之家法而我 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 兩宮皇太后未有孫而有孫異日繩繩緝緝相引于萬代者皆我 兩宮皇太后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罪臣所謂一誤再誤而終歸于不誤者此也彼時罪臣即以此意擬成一摺由都察院轉(zhuǎn)進呈底 奏底俱已就草伏思罪臣業(yè)已降調(diào)不得越職言事且此何等事此何等言出之親臣重臣大臣則為深謀遠慮出之疏臣遠臣小臣則為干進希名又思在諸臣中忠直最著者未必即以此事為可緩言亦無益而置之故罪臣且留以有待洎罪臣以查辦廢員內(nèi)蒙 恩圈出引 見奉 旨以主事特用仍復選授吏部邇來又已五六年矣此五六年中環(huán)顧在 廷仍未有念及于此者今逢我 大行皇帝永遠奉安 山陵恐遂漸久漸忘則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則迫不及待矣仰 鼎湖之 仙駕瞻戀 九重望 弓劍于 橋山魂依尺帛謹以我 先皇帝所賜余年為我 先皇帝上乞 懿旨數(shù)行于我 兩宮皇太后之前惟是臨命之身神志瞀亂摺中詞意未克詳明引用率多遺忘不及前此未上一摺一二繕寫又不能莊正罪臣本無古人學問豈能似古人從容昔有赴死而行不復成步者人曰子懼乎曰懼曰既懼何不歸曰懼吾私也死吾公也罪臣今日亦猶是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罪臣豈敢比曾參之賢即死其言亦未必善惟望我 兩宮皇太后我 皇上憐其哀鳴勿以為無疾之呻吟不詳之舉動則罪臣雖死無憾宋臣有言凡事言于未然誠為太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言之何益可使 朝廷受未然之言不可使臣等有無及之悔今罪臣誠愿異日臣言之不驗使天下后世笑臣愚不愿異日臣言之或驗使天下后世謂臣明等杜牧之罪言雖逾職分效史之尸諫詆盡愚忠罪臣尤愿我 兩宮皇太后我 皇上體 圣祖 世宗之心調(diào)劑寬猛 養(yǎng)忠厚和平之福任用老成毋爭外國之所獨爭為中華留不盡毋創(chuàng) 祖 宗之所未創(chuàng)為子孫留有余罪臣言畢于斯愿畢于斯命畢于斯再罪臣曾任御史故敢昧死具摺以陳又以今職不能專達懇由臣部堂官代為上 進罪臣前以臣衙門所派隨同行禮司員內(nèi)未經(jīng)派及罪臣是以罪臣再四面求臣部堂官大學士寶鋆始添派而來罪臣之死為寶鋆所不及料想寶鋆并無不應而派誤派之咎時當 盛世豈容有疑于古來殉葬不情之事特以我 先皇帝龍馭永歸天上普天同泣故不禁哀痛迫切謹以大統(tǒng)所系冒陳慺慺自稱罪臣以 聞

闡明 圣意疏   

翁同龢 徐桐 潘祖蔭

 閏三月十七日 發(fā)下主事吳可讀一摺 命王大臣等妥議臣等謹于四月初一日齊赴內(nèi)閣公同集議竊思吳可讀所陳豫定大統(tǒng)此窒礙不可行者也我 朝 家法不建儲貳此 萬世當敬守者也臣等恭繹同治十三年十二月 懿旨于 皇子承嗣一節(jié)所以為統(tǒng)緒計者至深且遠 圣諭煌煌原無待再三推闡今吳可讀既有此 奏而 懿旨中復有即是此意之諭 特命廷臣集議具 奏若不將 圣意明白宣示恐天下臣庶轉(zhuǎn)未能深喻 慈衷臣等以為誠宜申明 列圣不建儲之 彝訓將來 皇嗣蕃昌默定大計以 祖 宗之法為法即以 祖 宗之心為心總之紹膺 大寶之元良即為承繼 穆宗毅皇帝之 圣子揆諸 前諭則合準諸 家法則符使薄海內(nèi)外咸曉然于 圣意之所在則 詒謀久遠 億萬世無疆之休實基于此矣

遵 旨妥議疏附片   

寶廷

海葛士浚子源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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