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這么比還好,一比,楚梅更覺得窩氣,更覺得沒有希望。她說:“早知道是這樣,還不如去給別人打工,去超市當收銀員沒人要,去飯店酒樓洗碗刷鍋總有人要?!?/p>
費遠鐘很想朝妻子發(fā)火,可他自己首先就心虛氣短。楚梅的抱怨并非沒有道理。她那工作實在窩心了。說她只念到高一,文化不高,在學校找一個好工作難,可朱瑩讀的書更少,以前在長豐煤礦管礦燈,來學校卻做了實驗室管理員,她連燒杯和試管都分不清楚,怎么能管理實驗室?事情都是別人做的,她純粹就是去拿工資。還是那句話,她是教務主任的老婆,不去跟她比,可文顯慧在總務處跑上跑下,不也體體面面地過著日子嗎?
看了不到五分鐘書,費遠鐘就困得不行了。那種倦意是從骨頭里擠壓出來的,有種摸得著的質感,能掂出奇異的重量。他把書撂開,毛衣也不脫,就把頭歪到了枕頭上。
可正在這時候,兒子費小含的琴聲響起來了。
是那首熟悉的《野蜂飛舞》。
費遠鐘只熟悉中國的革命歌曲,都是小時候聽會的,對《野蜂飛舞》這樣的外國歌劇選段,一竅不通,之所以熟悉,是因為兒子把這首曲子練了三周也沒能還課。三周啊!每個星期去老師那里學一個小時,一個小時就是一百塊錢,這就是說,為一群野蜂,兒子已花出去三百塊了。小含只學了手風琴,而別人家的孩子,包括伍明西那個嬌滴滴的女兒,正課之外還進了四個培訓班,每個周末都是早出晚歸地趕場子,中午飯都是在外面吃快餐。小含比伍明西的女兒還大半歲呢。現在不是提倡素質教育嗎,這么下去,將來伍明西女兒的素質自然就要比小含高,小含就要為此付出代價。前幾天報紙上才登了條消息,說北京某大學一個大一的女生割腕自殺了,原因就是自己的“素質”不夠,念高中的時候,她是學校頂呱呱的尖子生,不管走到哪里,都受到人們的贊揚和仰慕,進入大學她才發(fā)現,她的成績只能算中上;這倒是其次,關鍵是別的同學能彈琴能唱歌能跳舞,而她除了讀書啥也不會,班上搞個活動,同學們鬧得大汗淋漓,格外歡騰,她卻只能膽怯地、靜悄悄地坐在角落里。一只十足的丑小鴨!學習成績她有充分的信心趕上去,可彈琴唱歌跳舞這樣的事,練的都是童子功,要趕上去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不會這些東西,她覺得自己就只能永遠充當丑小鴨,因為在大學里,學習成績已經不是評判一個學生的唯一標準了,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標準了,她感到絕望,并最終選擇了絕路……
當然,伍明西的女兒敢于去趕場子,是因為伍明西有錢,費小含只學了手風琴,是因為父母沒錢,這怪不得小含,只能怪父母,可既然只學了一樣東西,你就應該把這樣東西學精,老師都說你將來大有作為,你就要拿出大有作為的架勢,讓父母有個盼頭,不至于在十年二十年之后,還讓父親為撈個火箭班的班主任也牽心掛腸,還讓母親守大門去被人瞧不起。
在兒子的琴聲里,費遠鐘的倦意像張老皮,吱拉吱拉地蛻掉。他翻身下床,走進了兒子的房間。
小含背門而坐,瘦小的身體上纏住碩大的手風琴,長了凍瘡的手快速地摁動琴鍵。
錯了!又錯了!費遠鐘連簡譜也看不懂,五線譜更是只能當蝌蚪認,但將近一個月來,兒子天天從下午一點開始響琴,直到他上學前的一刻鐘才把琴解下來,放晚學后,如果家庭作業(yè)能在晚上九點半之前完成,還要繼續(xù)拉,都是練這首曲子,因此費遠鐘幾乎對每個音符都能記住。他想自己一個根本就沒有音樂細胞的人都記住了,學了四年多琴的兒子,怎么總是拉錯?
顯然是不上心的緣故。
他走到兒子身后去,大吼一聲:“老子給你一耳光!”
風箱蠕動幾下,停了下來。如同垂死掙扎的人。小含并不知道爸爸站在身后,那一聲吼,把他的魂都嚇掉了。他覺得自己今天下午拉得最好,正沉浸在琴聲里。這樣的時候并不多。他爸爸雖不懂音樂,但他是高中語文教師,有一套自己的理論,他常常對兒子說:“小含,你不是喜歡看NBA嗎,你沒看過喬丹比賽,但你看過麥迪、科比,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跟球有巨大的親和力,球是他們身體的一部分。你也要讓琴成為你身體的一部分,你拉出的琴聲不是琴聲,而是你自己。琴聲越完美,也就是你自己越完美?!苯裉?,小含覺得他正是依照心情去拉琴的,他傾聽著琴聲,竟然忘記了這琴聲是由他自己創(chuàng)造出來的。這樣的時候確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