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無古圣先賢的通達智慧,但有幸蒙受叢林大海的陶鑄,歷經(jīng)大時代的變遷,在一番身心洗練之后,我逐漸厘清佛教未來的方向,立志效法六祖惠能大師和太虛大師所提倡的“人間佛教”思想,破除積弊已久的觀念及措施,“不讓錯誤一直下去”!在諸多佛教革新的事件當中,尤以一九一二年仁山長老為革新佛教而大鬧金山寺的事件最為大快人心,因為此舉促使中國佛教會催生成立,讓風雨晦暗的佛教出現(xiàn)了一絲曙光。直到抗日戰(zhàn)爭之后,當我等五位焦山佛學院的青年學生被推選列席旁聽中國佛教會的會議時,我的心中即刻為之一振,以為施展抱負的時機終于來臨了,不料時局生變,未能實現(xiàn)理想。
剛來到臺灣的時候,看到當?shù)胤鸾搪浜蟮那樾?,回想過去大陸叢林參學的盛況,曾以“回憶比現(xiàn)實美麗”為題撰稿,抒發(fā)撫今追昔之感慨。當這篇文章發(fā)表在《人生》雜志,再度映入我的眼簾時,卻不禁感到赧然,自覺回憶雖然能夠作為借鏡,但一味沉湎其中,就如同“白頭宮女話當年”一樣,也是錯誤的,“不能一直下去”,不如改善現(xiàn)況,前瞻未來更有意義。
當時民風保守,再加上長久以來,“山林佛教”的形態(tài)深入人心,佛教成為一種老年人的宗教。因為出了家之后,沒有什么事情可做,許多有知識、有抱負的青年僧尼因為不甘愿將歲月消磨在早晚課誦及打掃環(huán)境之中,只有易裝再入社會;一些在家的佛教青年男女起初也是滿懷虔誠悲愿,皈依三寶,希望能為佛教,為眾生奉獻一己之力,但法師們除了教他們拜佛、念佛以外,沒有余事可做,最后也只有隱遁山林或離開佛教一途。目睹佛教留不住人才,庸才方能在佛教生存,我深深感到:這種錯誤的接引方式如果一直下去,將使得佛教益加衰微,遑論光大佛教,弘法利生!
因此,我不但大聲疾呼,吁請佛教的長老們愛護青年,創(chuàng)辦佛化事業(yè);自己也身體力行,即使在生活最艱困的時候,仍節(jié)衣縮食,將所有的齋供、錢拿來作為維持佛教事業(yè)的經(jīng)費,結果佛教事業(yè),如文化、教育、慈善等,不但利益了社會大眾,也為佛教培養(yǎng)了許多人才。例如,籌設佛光大學和西來大學的慈惠、在世界各國設立寺院的慈莊、慈容,都是當初佛教文化服務處的基本干部;為我在幼稚園、育幼院帶領小朋友的依來、蕭碧涼等,都成為杰出人才。幫我辦理佛教學院的慈嘉、依空、依恒、依淳、依華、依法、慧開、慧寬等,都是由于佛教事業(yè)而接引他們進入佛門;現(xiàn)時在世界各地建寺的依寬、慧禮、慧應、永祥、永全、滿禎、覺穆等,也成為經(jīng)驗豐富的工程專家;在朝山會館、麻竹園、云居樓服務的蕭慧華、黃美華、吳秀月、妙晉等,都因展現(xiàn)了行政管理的才華,而被大眾推選為佛光山宗務委員的候選人;曾經(jīng)擔任典座的依恒、依果、永度、永均等多位弟子,現(xiàn)在也住持一方,領眾熏修。在出版事業(yè)、編藏及書記室工作多年的慈怡、依晟、永明、永進、永莊、滿光、滿濟、滿果等人,則是推動現(xiàn)代佛教文化發(fā)展的功臣。
事業(yè)固然具有養(yǎng)眾、教眾的功能,但如果沉溺其中,只知向前奔馳,不知向后觀照,行之久矣,也會發(fā)生錯誤。所以數(shù)年前,我陸續(xù)辟建關房、禪堂、凈業(yè)林、禮懺堂,好讓徒眾們在工作之余,輪流靜修,但規(guī)定修持階段到了一定的時日,就必須出來為大眾服務,因為養(yǎng)深積厚,充實自我雖然是重要的,但是身為佛子,如果不能將修持帶到日常生活,不能將修持運用在工作上,甚至不能將弘法視為自己的家務,不能將利生當成自己的事業(yè),就是錯誤的。
過去常聽人說:“中國人像一盤散沙?!狈鸾痰那樾我彩侨绱?,我在年輕的時候,就時時思考其中的原因,后來發(fā)現(xiàn)這是由于長久以來,中國人,尤其是佛教徒,不知道組織的重要,不強調(diào)制度落實才有以致之。其實,在佛陀時代的僧團就是一個講究現(xiàn)代化的組織,它的布薩舉過制度,它的羯磨議事制度,甚至比現(xiàn)代國家的法律程序還要來得細密周全;它通達人性的管理方式,它權巧變通的律儀規(guī)章,也足以媲美當今任何的團體機構??上У氖?,后代的佛子不知道靈活運用,擴而充之。所以,雖然歷史上曾有高僧大德如道安、百丈等人融古匯今,編纂僧尼規(guī)范,撰修叢林清規(guī),但終因后繼無人或宗派分歧等因素,不能流傳久遠。
“沒有規(guī)矩,不能成方圓”,同樣的,沒有組織制度,如何凝聚成員的力量?有鑒于“錯誤不能一直下去”,我在早年成立念佛會,在壽山寺時,就著手擬訂寺院規(guī)范組織及辦法章程,后來辟建佛光山,更大刀闊斧地建立制度法規(guī),并借此鏟除教界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例如:修行人擁有日用物資雖然不是罪惡,但如果不能清貧守道,乃至遭致譏嫌,就是錯誤的。所以,佛光人不準戴臺幣兩千元以上的手表,不可用臺幣五百元以上的念珠,不準私置產(chǎn)業(yè),不準私蓄財物?;壢绻芑綄Ψ降臍g喜,化到大眾的善緣,固然是一件美好的事,但如果僧眾不憑自己的智慧道德苦勞犧牲來奉獻眾生,卻先想到別人的供養(yǎng)恭敬,從而損失了佛教的尊嚴、佛教的公益,就是錯誤的。所以佛光人不準私自化緣、不準私建道場、不可以經(jīng)懺化緣為事業(yè)。度人出家固然功德無量,但如果濫收徒眾,致使僧團水平降低,甚至造成徒眾各自衛(wèi)護自己的師父,鬧得人我是非烏煙瘴氣,就會變成嚴重的錯誤。所以,佛光人不準私收徒眾,不準私交信徒。人才派到外地駐守,固然可以多方學習,但如果放任不管,任其行事,也是錯誤的,所以佛光山實行輪調(diào)及巡監(jiān)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