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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文館的經濟生活(16)

文化人的經濟生活 作者:陳明遠


1906年他聞訊北京翰林院有“公派”出國留學的機會,急忙趕到首都,但這個計劃擱淺了。蔡不甘心,再三聯(lián)絡,向當時我國駐德國公使孫寶琦申請,欲隨同前往德國在使館兼任“半職”差事、半日在柏林大學聽課,以遂赴歐洲留學的心愿。這時,他已是臨近不惑之年、必須撫養(yǎng)妻兒四口、負擔甚重的一家之長了。

孫寶琦答應每月贊助白銀30兩,合42銀圓。于是在1907年春末,蔡元培隨同中國駐德國公使,由西伯利亞大鐵路經莫斯科到達柏林。但是公使館只應允照顧食宿,不提供職務和薪金。居柏林,大不易!一不靠官、二不靠商,自食其力、自行其是

眼看財路不濟,怎么辦是好呢?蔡元培做了一個當時可稱大智大勇的決定:既不求“官費”也不用老家變賣家產籌劃“私費”,而以在國外“爬格子”著述編譯所得稿酬、編輯費自籌留學費用。據我所知,這乃是我國最早的知識階層中采取“爬格子”半工半讀方式而獲得成功的第一人。

蔡元培通過同年同鄉(xiāng)摯友張元濟先生向上海商務印書館商洽,特約他在歐洲為該館著文或編譯,按照千字3圓(編譯)和5圓(著述)的標準,每月致稿酬100銀圓(約合今人民幣6千元)。一部分稿酬匯到德國給蔡元培作為留學費用,一部分交國內妻兒作為家用。

蔡元培一不靠官、二不靠商,完全自食其力、自行其是。他嚴格遵守了協(xié)議,留學期間著述不輟。根據今天所能看到的蔡元培稿酬賬單,1910年商務印書館匯付給他1621德國馬克,合國幣900圓;支付國內蔡夫人國幣250圓;代付購寄書報等費用為國幣46圓,連同歷年余額尚結存200圓(當時1塊銀圓可買44斤大米,約合1995年人民幣60元,合2009年人民幣120元)。

幾年以后柏林的生活費用更低了。據1919年初由官商資助到德國“考察”的梁啟超記述,他在柏林住一旅館“今所居極安適,日租金50馬克,可稱昂貴,然合中國銀只得一圓耳”。這位后來擔任清華研究院四大導師之一的維新人物又在通信中寫道:“此次赴德,覺學費之廉出人意外,現(xiàn)一圓可易五十馬克,每學生得三十或四十圓(即一千五百或兩千馬克)盡可從容度日,國內大公司如中原公司之類,每年能出資五千或萬圓,可派學生十人或二十人?!币浴读簡⒊曜V長編》。此后“少年中國學會”的宗白華等人,步蔡元培后塵陸續(xù)留德。

辛亥革命時,蔡元培歸國,應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孫中山之召,首任民國教育總長。1912年4月赴北京,7月拒絕與袁世凱合作而堅決辭職。

1913年蔡元培又赴法國,商務印書館繼續(xù)約稿付酬,以編譯費支持他在歐洲游學考察。這時他“爬格子”的稿酬增加了:每天以一半時間編著1000字,每月3萬字可得200圓,即千字7圓。

從1907到1915年,蔡元培先后旅歐留學幾年期間只靠“爬格子”半工半讀,撰寫了《世界觀與人生觀》、《文明之消化》等論文,寄給商務印行的《東方雜志》、《教育雜志》發(fā)表,還根據在德、法進修得到的新知識,結合國情編著了《哲學大綱》、《倫理學原理》、《中國倫理學史》、《中學修身》、《藝術談概(歐洲美術小史)》等書,后都由商務印書館在上海出版。留學多年,影響深遠

1916年冬,蔡元培由歐洲歸國,出任北京大學校長。他首創(chuàng)“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辦校方針,力主“不嫖、不賭、不納妾;不當官僚、不做政客;不酗酒、不抽煙、不殺生”的八戒進德會。在他的教導感化之下,一掃滿清京師大學堂以來的封建官僚腐敗習氣,脫胎換骨、風貌一新。五四運動前后,北京大學成為了“民主與科學”的堡壘、新文化運動的搖籃。……而這一切,是跟蔡元培旅歐留學期間接受的新思潮分不開的。

蔡元培在德、法留學多年依靠“爬格子”為生的親身經歷,影響深遠。此后,他特別尊重和愛惜“爬格子”的人才,這有他一系列言行為證,舉不勝舉。不妨稱之為“爬格子情結”吧?!惇毿?、胡適之、李大釗、魯迅、周作人等“爬格子”的新文化闖將,都是他在北大時期一手扶植起來的。特別對于比他年輕13歲的魯迅。蔡元培在民國教育總長任內,舉薦初出茅廬的周樹人(后來的魯迅)為教育部公務員主管美育,月津貼60圓,不久定月薪300圓。他在北京大學校長任內,聘請魯迅為“中國小說史”課程的講師。他在大學院院長任內,又聘請魯迅為特約撰稿人,月津貼300圓,提供“爬格子”的優(yōu)越條件。這些,在魯迅一生的幾個關鍵時刻,起了很大的作用。魯迅很念此舊情。

1923年蔡元培為抗議北洋軍閥政府,發(fā)表《不合作宣言》,憤然辭去北京大學校長的職務。7月又舉家赴西歐。這次的費用,仍由商務印書館采取約稿致酬的辦法,使他有固定收入。由摯友張元濟出面,約請他編寫師范和高中所用《哲學綱要》等教科書,并為《東方雜志》撰寫論文及雜記。每月致編譯費200圓、調查費100圓,共計300圓。

現(xiàn)在留存商務印書館張元濟1923年7月16日給蔡元培的信(手跡)寫道:“茲送呈全年薪水計銀二千四百圓。又敝公司遇有研究之問題及調查之事項、擬求我公擔任顧問,亦荷俯允,茲將全年薪水一千二百圓一并送呈,統(tǒng)祈察入?!辈淘嘣跉W洲期間,寫了《中國之文藝中興》和《簡易哲學綱要》等。1926年2月,蔡元培由歐洲回到上海?!?/p>

蔡元培開風氣之先。從他開始,在國外以著述編譯所得稿酬自籌留學經費,采取“爬格子”半工半讀方式而獲得成功的人,還有很多。他們的信念是: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樂,獨立精神;

獨立人格,獨立思考,獨立行為,自由達觀。1902年王國維赴日本留學

王國維字靜安,晚年號觀堂,清光緒三年(1877)生在浙江海寧縣城的書香世家。他7歲入私塾讀書。家中有藏書五六篋,每日從私塾回來,他都要翻閱這些雜書。11歲學作詩文,并喜金石書畫;16歲入州學,開始讀前四史;17歲肄業(yè)于杭州崇文書院。此后,屢應鄉(xiāng)試不中,而愈致力于古詩文。20歲成婚,時家中經濟支絀。21歲再次赴杭州應鄉(xiāng)試,仍不中,遂回鄉(xiāng)教家館。這時,他非常關心時事,喜讀《時務報》。1898年,22歲的王國維進入上?!稌r務報》任書記,薪水每月僅12圓,生活清苦,但這是他一生事業(yè)的開端。

這一年,他每日下午去羅振玉創(chuàng)辦的東文學社學日語3個小時。一年后,東文學社所授的史地、理化各教科書,均由王國維等人譯成中文,復印后銷行甚廣,東文學社得以發(fā)展,后來羅振玉任王國維為學監(jiān)。王國維又以日人教授為師,專心學習英文。

1901年初得到羅振玉資助,王國維去日本留學,入東京物理學校,進修4個月后,因病回國。1901年7月,王國維譯的《日本地理志》由商務印書館出版。1902年第二次赴日本考察。周氏兄弟在日本留學

周樹人(魯迅)在1902年4月赴日本留學。他回憶:“記得自己留學時候,官費每月三十六圓。”引自《華蓋集續(xù)編》。(合1995年人民幣約每月3600元)

1905年,魯迅二弟周作人20歲時也得到官費赴日本留學。據他回憶:“那時的學費(留學官費)是年額四百圓,每月只能領到三十三圓?!币浴遏斞傅墓始摇斞冈跂|京》一書。(合1995年人民幣約3300元)

1906年6月,周樹人在仙臺醫(yī)專第二學年結束時退了學,準備棄醫(yī)從文。他離開仙臺,回到東京。當月他奉母命回國到老家紹興與朱安女士結婚,4天后便回東京。

這時周氏兄弟準備從事新文學運動,1907年在日本合譯《紅星佚史》,得到稿酬200多圓,合同上注明千字2圓據《周作人回憶錄》第201頁。。但此后周氏兄弟準備辦雜志《新生》一事沒有成功。又因老家經濟負擔很重,1909年6月間,周樹人不得不回國工作掙錢養(yǎng)家。不久,在日本立教大學讀書的周作人便同日本女子羽太信子結了婚,生活費用不夠,只好向大哥伸手要資助。

1911年秋天周作人攜日本妻子回國,他起初在紹興中學教書,月薪50銀洋,陸續(xù)增加到68銀洋,但入不敷出。據《魯迅日記》所載,這期間周樹人每個月都給紹興老家的二弟匯寄生活費。1912年5月到北京以后,一開始每月匯寄家用50銀圓,1913年8月以后增為100銀圓,還要給周作人的日本妻子羽太娘家匯寄生活補貼。郭沫若在日本留學

1914年,郭沫若22歲時來到日本,考上官費留學生進了高等學校(大學預科),每月從中國北洋政府駐東京大使館領取津貼33日圓。當時幾人合租一屋,租金15日圓,每月伙食費85日圓當時中國和日本還都同樣使用銀圓。。1914年11月9日,郭沫若在給他父母的信中說,留學生的官費,“于每月的衣食,倒不十分吃苦。男所苦的只是學堂里的參考書和實習器具等項,一學年之內,關于此項的用費,總要兩百圓錢才夠。留學生是不能不多買些書籍來參考?!睘榱思阮櫳钣诸檶W習用的書籍和器具,郭沫若說,他決定兼職,“從本月起,逢星期六的午后,有幾個日本人請我教他們的中國話,每月約謝男八圓,如能長久,也可以算得一筆躉數(shù),以后家里盡不必寄錢來補濟了?!秉S淳浩:《郭沫若書信集》第53~54頁,1991年版。

1916年8月,在東京圣路加病院,24歲的郭沫若認識了21歲的護士小姐佐藤富子后來的郭安娜。。她的父親是牧師,母親出身于士族家庭。佐藤小姐迷戀于郭沫若的才華,辭去工作與郭沫若同居。在他們的長子和兒出生后,佐藤父母甚至與富子斷絕關系。

后來郭沫若升入東京帝國大學醫(yī)學部,到1919年,隨著學歷進步和生活水平上漲,留學官費增加到每月48圓。

此后又接連有了兩個孩子,安娜即佐藤富子成了賢妻良母。每月48圓,既要養(yǎng)家糊口,還要讀書上學,郭沫若的生活相當拮據,不得不向他的父母訴苦。父母仍然寄錢接濟郭沫若??墒?,當時的四川連年災荒,軍閥混戰(zhàn),父母兄嫂也不寬裕。由于北洋政府財政拮據,留學官費時有時無,郭沫若的生活越發(fā)困難了。

這時候的郭沫若,已經在《時事新報·學燈》發(fā)表新詩。但是,新文學報紙仿《新青年》不付稿酬,郭沫若只能另外兼職。他準備舍棄醫(yī)學專業(yè),尚未畢業(yè)就投身文藝創(chuàng)作。

到1921年4月初,他們渡海到了上海,“泰東圖書局”經理趙南公應允給郭沫若出書付給版稅。趙南公自述,當時“請沫若來談,據伊言,伊到東目的擬到京都、東京去走一趟,與同志一面趁暑假約定譯幾種好書,專譯述德文書,報酬辦法十分抽一,以售出書為限,買稿暫不言及。予甚贊同,及估計往來路費約百圓左右,予允湊百廿番指在市面流通的外國銀圓。。四時同出,購金手環(huán)一支,計五十二番?!边@里所說的“十分抽一”的版稅,據郭沫若和創(chuàng)造社的其他同仁回憶,從來沒有兌現(xiàn)過;趙南公兌現(xiàn)的,僅僅是郭沫若回日本的路費和那支金手環(huán)。郭沫若已經在泰東工作數(shù)月,沒有薪金,路費和金手環(huán)實際上是對這幾個月工資的一種變相報酬。商務印書館編譯所長高夢旦也答應出版郭沫若的作品,給稿費標準每千字4圓或5圓。郭沫若的生活有了一些好轉,他跟宗白華、田漢合作出版了散文通信《三葉集》,自己出版了詩集《女神》,轟動一時;又和田漢、郁達夫、成仿吾等組建創(chuàng)造社。7月初旬返回日本。從此郭沫若經常往來于日本和上海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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