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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言民主中國(6)

建言中國 作者:李中印


  

趙樹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改成縣市政府派出機構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趙樹凱建議,將鄉(xiāng)鎮(zhèn)政府改成縣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將鄉(xiāng)鎮(zhèn)職能進一步定位于協(xié)助上級政府完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不給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展當?shù)亟洕⒃黾幼陨碡斦杖氲嚷氊煛?/p>

參考文獻:趙樹凱《鄉(xiāng)鎮(zhèn)政府之命運》,《中國發(fā)展觀察》,2006年3月;季譚《政協(xié)委員建議取消地級市建立省縣鄉(xiāng)三級政府》,《第一財經日報》,2008年3月14日。

許耀桐:各級政府成立決策審議委員會

國家行政學院科研部主任、教授許耀桐建議,在各級政府成立決策審議委員會,其成員一半以上是社會上的專家和民意代表。決策審議委員會的任務是:進行民意調查,起反映民心、集中民智作用;完成決策議題的初審、決策方案設計承擔組織(人)的初定;對決策設計組織(人)的調查行動進行指導;對決策方案設計組織報來的決策草案進行評議和審查;對有疑點的決策草案組織二次抗風險分析。決策審議委員會開會時菜取民主集中制方式,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進行決定。

參考文獻:許耀桐《改革和完善政府決策機制研究》,《理論探討》,2008年3月;許耀桐《論我國的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理論前沿》,2008年11月;許耀桐《黨內民主最為重要》,人民論壇,2008年12月。

龔佳禾:政法機構經費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

長期以來,相當多政法部門的經費是收支掛鉤,收多少就給返還多少,公、檢、法、司有相當一部分精力是去抓錢。這不但不能促進司法公正,還很可能會造成司法不公。政法機關是國家機器,只有完全吃皇糧,才能在反腐敗斗爭中發(fā)揮出其應有的強大作用。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龔佳禾建議,政法機構經費完全由中央財政解決,徹底解決政法機關吃雜糧的問題,使政法部門的經費得到切實保障。

參考文獻:周華平《龔佳禾提出政法機關要完全吃“皇糧”》,中國人大網,2008年3月17日。

機構設置工作方面的建言

項俊波: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計院

國家審計署副審計長項俊波建議,改革現(xiàn)行行政型模式為立法型模式的審計體制,設立與國務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相平行的最高審計院,即一府三院制。最高審計院直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參考文獻:項俊波《審計署官員建言設立最高審計院》,中國科學院網站,2004年7月20日。

王茂潤:設立全國人大國防委員會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國防大學政委王茂潤建議,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中設立國防委員會,主管軍事立法、軍事執(zhí)法檢查等工作,切實在人大工作中體現(xiàn)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

參考文獻:李敬坡《諍言議國是、寸心系民情、人大代表暢談國防》,《解放軍報》,2007年3月15日。

遲福林:設立國務院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新階段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全面改革的重點和關鍵。近幾年,雖然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了一定的進展,但同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進程相比,總體上來說是相對滯后的。要以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重點推進新階段的全面改革。為了減少改革阻力,十一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遲福林建議,盡快建立一個由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的、超脫部門利益的改革協(xié)調機構,打破不利于繼續(xù)推進改革創(chuàng)新和實現(xiàn)科學發(fā)展的利益制肘,使改革及時、主動地從經濟領域拓展到政治、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

參考文獻:黃曉華《遲福林提出推進新階段改革的三點建議》,人民網,2008年3月9日;董素玉《遲福林委員建議盡快建立超脫部門利益的改革協(xié)調機構》,《成都日報》,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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