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作孚之死:私營工商業(yè)遭受沉重一擊
隨著“三反”斗爭的深入,發(fā)現(xiàn)一些貪污分子的違法行為和不法資本家的違法活動有密切聯(lián)系。1951年11月1日東北局給黨中央的電報中說:“從兩個月來所揭發(fā)的許多貪污材料中還可看出:一切重大貪污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私商和蛻化分子相勾結,共同盜竊國家財產?!比A東局和西南局的報告都反映了貪污分子與奸商相勾結,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事實。這些事例使毛澤東受到極大震動。
1952年1月5日,北京市委報告,北京工商業(yè)界已有1659戶坦白檢舉了2923人有貪污或行賄行為。毛澤東當天以中共中央名義轉發(fā)了這個報告,指出:“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fā)生關系而有貪污、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yè)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特別注意在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沈陽及各省省城用大力發(fā)動這一斗爭,借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于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zhàn)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
1952年1月26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于首先在大中城市開展五反斗爭的指示》,指示說:“在全國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階級,團結守法的資產階級及其他市民,向著違法的資產階級開展一個大規(guī)模的堅決的徹底的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和反對盜竊經濟情報的斗爭,以配合黨政軍民內部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迸c此同時,《指示》提出,“五反”運動的鋒芒主要針對的是違法的資產階級分子,而不是整個資產階級。毛澤東指出:搞“五反”,這不是對資產階級的政策的改革,目前還是搞新民主主義,不是社會主義;是削弱資產階級,不是消滅資產階級;是打他幾個月,打痛了再拉,不是一直打下去,都打垮。所以在制定政策時要把握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