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庫克也不會忘記艾略特和“五爵士案”。他密切關注著這些跌宕起伏的案子的進展,有時候還特意跑去設在威斯敏斯特教堂里的王室法庭聽審。20年后,在對查理一世的暴行進行審訊時,庫克回憶起約翰?艾略特對強制賦稅的抗爭:“賦稅問題的爭議不僅僅涉及到我們的土地和貨物,更涉及我們所擁有的全部。那些賦予我們先輩自由的特權正被討論,如果不多加保護,我怕會使得我們自己的自由和財產(chǎn)比他們還要少。”當然,庫克與那些最先勇敢地和查理一世作對的律師議員們不是一個階層和身份。他們擁有財產(chǎn),大部分是男爵支持下的清教徒。而這些男爵的祖先正是曾經(jīng)逼迫約翰國王(KingJohn)簽署《大憲章》的人。他們的信仰和財富給了他們勇氣去反對濫用法律的君主,但他們并沒有要求建立共和體制。他們從來沒有想過,英國除了國王還能由誰來統(tǒng)治。他們堅守的原則就是國王應該受到議會的牽制,并嚴格遵守普通法的規(guī)定。而他們則代表議會擁護在國王身邊:行使議會對各個階層征收賦稅的權利;影響國王在歐洲大陸(它被天主教會包圍著)的外交政策,確保其堅守新教的信仰并盡快純潔宗教儀式。
查理無法滿足他們的要求。1629年到1640年,他解散議會施行個人獨裁,英國進入了長達11年的君主專政時期。在這11年間,他肆意妄為,受到約翰?艾略特的同僚們——約翰?皮姆、約翰?漢普登、丹澤爾?霍利斯和奧利弗?圣約翰(OliverStJohn)的斥責。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經(jīng)受不住權力的誘惑而倒戈:托馬斯?溫特沃斯進入王室內閣,后來成為斯特拉福德伯爵(EarlofStrafford);擁護憲法和君主制的愛德華?海德(EdwardHyde),轉而投靠查理一世并輔佐查理二世復辟登基,后來成為克拉倫登伯爵(EarlofClarendon),他深信正是1629年的議會解散引發(fā)了英國內戰(zhàn):
我們現(xiàn)在嘗到的苦水來自不合時宜的、笨拙的并且突如其來的議會解散,除此之外我看不到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