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作出《關于修改服裝制式的決議》,把陸、空軍士兵的船形帽改為解放帽,軍官大檐帽作為節(jié)日、外交等場合佩戴肩章時戴用,平時也改為解放帽,帽徽大小亦作相應的改變。至此,包括服裝用料、肩領章和軍帽制式的改革一起,統(tǒng)稱為58式服裝。
新制式領章是在原肩章、領章的基礎上設計的,只是把原來的肩、領章加以簡化,即將軍官肩章上的軍銜標志移到領章上。領章底版顏色:陸軍正紅色,海軍黑色,空軍天藍色,不加軍兵種符號。佩戴新制式領章使官兵差別縮小,既便于勞動操作和適應戰(zhàn)時要求,還能為國家節(jié)省大量貴重金屬。
這次服裝改革是在55式服裝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作出的局部改革,改動的范圍不大,技術含量不是很高,過程比較簡單,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完成了改革任務,基本達到了預期的目的。
從1960年開始,為改善我軍冬季服裝換季的調節(jié)性和清潔衛(wèi)生性,我軍進行了以冬服結構配套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形成了以罩衣、緊身棉衣、絨衣褲、襯衣褲等組成的多層次冬服系列。1964年以前,因經濟等原因我軍一直是實行單一層次服裝供應制度,只有長期裝備部隊的“老棉襖”,沒有絨衣、罩衣,穿時只能是脫了棉衣穿單衣,沒有中間調節(jié)層次,服裝保暖量調節(jié)與季節(jié)變化很不相適應。1961年10月9日,軍委辦公會議通過配套服裝改革方案,1962年定型生產,定名為“62式”,于1964年裝備部隊。62式服裝的裝備,結束了我軍長期以來冬服單一層次的歷史,改善了冬服的調節(jié)性能和衛(wèi)生性能,把我軍軍服整體水平提高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
55式軍服是我軍軍服史上一次比較大的改革。首次突破了我軍單一制式軍服的歷史,第一次將軍服分為禮服和常服兩大類。禮服主要用于主要場合和出國時穿著,具有樣式莊重美觀、裝飾考究、識別標志鮮明,突出采用了毛織物和絲織物,使我軍軍容儀表有較大改善,這是我軍軍服發(fā)展史上一個新起點,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以后經過不斷改進,55式軍銜服裝日臻完善,邁出了我軍軍服向體系化、系列化發(fā)展的第一步,使我軍軍容得到較大改善,軍威國威得到體現(xiàn)。遺憾的是,由于受到“左”的思想的干擾,60年代中期軍銜制度被當作“資產階級”的產物遭到否定。1965年5月22日,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關于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的決定》。1965年6月1日全軍改換65式軍服,從此結束了人民解放軍首次軍銜制和55式軍銜服裝的歷史。
盡管如此,55式軍服在中國軍服史上仍具有里程碑的特殊意義,是值得濃墨重彩、大書特書的一頁。無論是軍服的式樣、高級軍官服裝的用料和制作工藝,還是軍銜、兵種、勤務識別標志,都達到較高的水準,至今仍為人們津津樂道。同時,55式軍服也為后來的新一代軍銜服裝——87式軍服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