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去年的8月份我認識了他,認識3個月后我們開始拍拖,他在這里有車有房,但是從來沒有帶過我去過他那里。12月我有了身孕,后來我回家去過年,過完年他告訴我他已經結婚,并且有了一個3歲的小孩,他說是因為愛我才沒有跟我說,因為跟我在一起很開心。我問他,我是不是一個第三者,他說不是,他們早就在辦理離婚,只是還沒有辦好。現(xiàn)在我肚里的小孩已經有3個月了,家里人勸我說不要打掉,而如果我要這個小孩,他也沒有意見。朋友們都說,跟一個離過婚的人在一起會有很多的麻煩,將來發(fā)生的事情誰也說不準,我現(xiàn)在沒有選擇,只能選擇將孩子生下來,因為自己也實在是舍不得,身體也不是很好。請問,我應該這樣做嗎?
答:
別聽你朋友們說的。他們說“跟一個離過婚的人在一起會有很多的麻煩”,這完全是胡說八道。第一,這個男的根本就不是“離過婚”,他只是跟你說他將要離婚,誰知道他會不會真的離。第二,你跟這個人上過床、有了這個人的小孩,也并不說明你就有機會跟這個人“在一起”。你最好當自己必須單獨養(yǎng)大這個小孩,考慮一下搞得定就要,搞不定就別要……提示:你似乎并不是個聰明能干堅強獨立的女性,從你過去大半年的經歷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