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小偷(4)

六個嫌疑人 作者:(?。┚S卡斯·斯瓦魯普


那三年來,每一部偷來的手機我都記錄下來,總共九十九部。那段日子真好,我過得非常舒服,買了一些體面的衣服,還有時間跟附近的妞亂搞。有趣的是我完全不必隱瞞自己偷手機的事實,不必扯自己是藥廠代表之類的鬼話;這些妞聽說我偷手機挺興奮的。而且,手機可是人人垂涎的禮物。摩托羅拉C650可以摸到胸部;諾基亞N93大概就夠讓她們張開雙腿了。

這倒不是說我對這種女人有多大的興趣。附近的妞,不管是女傭還是保姆,都只是滿足生理需求的對象。粗鄙黝黑,只夠滿足肉欲。我真正想弄到手的是有錢的妞,那些講英文、穿低腰牛仔褲的年輕小姐。這些女人皮膚白皙光滑,腰肢纖細,化了妝的臉龐線條柔美。聞到她們昂貴的香水味,看著她們走動時搖擺的臀部,就讓我暈頭轉向。不過我很清楚,自己只能在夢里泡到這些妞。對像我這樣的人來說,她們幾乎就像是女星莎布南 薩沙納一樣遙不可及。不過我還是希望自己可以搭上某個中產階級的妞,比如那個常來廟里參拜的總工程師女兒。但是我日漸蓬勃的偷手機事業(yè)卻因為一樁悲劇而戛然終止。

我和拉藍從一輛停在庫特布高塔附近的奔馳里偷了一部三星手機。手機到手后,我跑得很快,可是拉藍跑得不夠快,被司機追上后扭送警察局。在那里副巡官維杰 辛格 亞達親自審問他,那個巡官是有名的梅勞里屠夫。

拉藍跟我一起長大,我跟媽媽住在廟里;拉藍跟家人住在桑杰 甘地貧民窟,就在廟的外面。我們在路邊踢足球打板球,去同一所公立學校上學,不過拉藍念完六年級就輟學了,而我一直念到大學畢業(yè)。從在廟里偷鞋子賺零花錢,到逗附近的女孩子,我不管做什么都跟拉藍一起干。我說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其實我們比兄弟還親。畢竟,一個不夠義氣的人面對梅勞里屠夫會把兄弟供出去,但是拉藍沒有,從頭到尾他都很講義氣,拒絕認罪也沒有供出我的名字。

后來在警察局拘留所發(fā)生的事情非常黑暗,現(xiàn)在想起來還是讓人做惡夢。警察把拉藍脫光吊起來,踢、打、鞭,折磨了他三天三夜;拉藍年邁的父親跪在警察局前面又哭又求。盡管如此,拉藍還是沒把我供出來。

到了第四天,拉藍不見了。警方說已經放了他,我們到處找不著他,甚至跑去國立醫(yī)學院和其他地方,還是不見他的人影。

三天后,我們才發(fā)現(xiàn)他腫脹殘缺的尸體,躺在安德里亞路旁一條陰溝里。胸膛上的膿瘡有蒼蠅飛繞、腫脹的眼球還生出了蛆,拉藍死得像是一條貧民窟的野狗。

拉藍的死敲響了我的警鐘,讓我明白不能拿生命開玩笑。于是我收手不干,決心做一番事業(yè)。不過出身決定一切。如果我來自上流社會、有社交手腕,那我的大學文憑就會幫我找到好工作,在有空調的大樓辦公,或至少在政府部門當差??墒侨绻愕哪赣H是個清潔工,一個月只賺一千二百盧比,而你自己是金盆洗手的小偷,那么能選擇的工作真的不多。有一段時間我在一家雜貨店當會計,后來在一家貨運公司當車隊經理,最后去了布什亞家?guī)蛡颉H齻€工作我都做不來,偷手機的輕松日子把我的胃口養(yǎng)刁了,我無法忍受清點貨品、吸柴油味或是為人倒茶的生活。

所以我決定回到我唯一在行的行業(yè)──偷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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