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種“才—官—才”的社會更多的是一種夢想。很多時候我們倒是“財—官—財”的時候多。薩老說,中國的賣官制度開始于所謂的“文景之治”的盛世,“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這是漢文帝確定的“法律”,到景帝“復(fù)修賣爵令,而裁其賈以招民”。只要有“賈”,什么“民”都可招為“公務(wù)員”。買官賣官這樁買賣是利潤最大的交易,賣者特別劃得來,因為他幾乎無須成本。商家買貨,總得要自己先墊資本“進(jìn)貨”,而官家賣官,一個官帽子,不過是一張紅頭文件紙而已,而且這張紙絕對不要自己出錢,是公家的“辦公經(jīng)費(fèi)”里報銷的。“紙錢”都不要,那“賣帽子”的票子就到了自己手上。于買家而言,也可以說是一本萬利。這里需要細(xì)辨一下的是,在初始時,買官的錢,極有可能是私人的錢,而一旦買上了,那就根本不需要自己掏錢了。所謂以公家的錢買公家的權(quán),把公家的權(quán)變?yōu)樗饺说臋?quán),再以化公為私的權(quán)去套取公家的錢,然后,把公家的錢變?yōu)樗饺说腻X。
“財—官—財”的社會,薩老認(rèn)為是歷史常態(tài),其實說來,“才—官—財”的社會也許更多見。明目張膽地買官賣官,不但老百姓痛徹肺腑,就是統(tǒng)治者也往往看不過眼,所以多半是“潛規(guī)則”。在表面的“顯規(guī)則”上,“官帽市場的準(zhǔn)入證”往往不是“財”,而是“才”。自隋朝開始科舉取仕,公務(wù)員“逢進(jìn)必考”便成為“制度”,成為“主流”,那種“買官賣官”的現(xiàn)貨交易排斥在“制度”之外。但是,進(jìn)入了“官場”,“才人”們做了官,是什么樣的形態(tài),那就難說了??孔x孔孟之“治國平天下”敦敦教誨而登壇拜將入廟出相的士子此時此刻還是想著“治國平天下”嗎?恐怕早就把孔孟給賣掉了?!爱?dāng)官不發(fā)財,請我都不來”,好像是有人這么公開“宣言”過的。所以,很多人十年寒窗,一朝中舉,吃得苦中苦,為得人上人,就大肆收斂錢財。古今貪官,十有八九走的是這條路徑。
也許極為鮮見的是另類形態(tài):財—官—才。這種社會想起來好像是沒有的,用自己的錢去買官做,目的不是賺錢,而是為了替公家出力,誰那么傻瓜???是天方夜譚吧?這種人雖少,但并沒絕跡。左宗棠才氣飛揚(yáng),而性格耿直,視錢途通達(dá)前途為莫名之羞,怎么也不愿干此齷齪勾當(dāng)。有一年,左宗棠從新疆歸來見天子,能見天子多么美好啊,是封官授爵的事,好多人求之不得。但他到得金鑾殿大門口,太監(jiān)不讓進(jìn),像唐僧在西天取經(jīng),“阿儺”、“伽葉”要“人事”一樣,太監(jiān)們向左宗棠要3000兩銀子,方才安排晉見“領(lǐng)導(dǎo)”。左宗棠死活不肯,最后,李鴻章出來圓場,替左氏出了這筆錢,也算是左宗棠花財買官替國家出力吧。而更典型的是徐錫麟。徐錫麟?yún)⒓油藭?,打算以身殉革命?906年,自日本回國,他的結(jié)拜兄弟陶成章出主意——先捐個出身做上個官,然后再謀圖革命之事。也就是按照當(dāng)時清朝的慣例,捐錢給政府,要求政府派給一個官職。捐官要花錢。徐錫麟的贊助人叫許仲卿,一出手給了5萬銀元??窟@5萬銀元,包括陶成章在內(nèi)的四個結(jié)拜兄弟,分別捐納了知府、同知等銜,徐錫麟也捐得一個道員的職務(wù)。他靠這個職務(wù)接近安徽巡撫恩銘,以便刺殺,但是,出師未捷身先死,巡撫沒殺成卻就了義。自己花錢去當(dāng)官,目的是為家國捐軀,為自己買死,徐錫麟真是絕無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