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也是一樣?,F(xiàn)在北京、深圳、上海的購房者月供5000~6000元的很普遍。
設想二十多年前在中國,也就是上個世紀80年代要你和你的家庭每月支付5000~6000元,那可能要了你的命。
我還記得,中國第一家“涉外飯店”北京飯店,是因為70年代尼克松訪華建造的,當時一天的房價為40元人民幣,相當北京二級工一個月的工資。
我當時從部隊剛專業(yè),是二級工,月工資正好40元。
現(xiàn)在北京飯店房價漲了20倍,中國人的收入水平也漲了至少幾十到幾百倍。
而十五到二十年后,2020年左右,隨著收入的增長和物價的攀升,5000~6000元的月供,對你和你的家庭來說,可能是一筆微不足道的小數(shù)目,甚至已經變得“不算錢”。
那么就算前面所說,你面臨一個選擇,是把你目前的積蓄,全款去買一處房產,還是只用少量頭款,買同一處房,若干年之后,享受微不足道的“月供待遇”?
這里,你要記住,在絕大多數(shù)國家,月供數(shù),以及確定它的貸款條件,包括利率,是由你和銀行協(xié)議確定的,通常是不變的。而房租收入,是逐年增加的。
那么,你借用貸款買房,除了享受“未來”微不足道的月供“待遇”外,還能坐收多年不變并且相對日漸“縮小”的月供和逐年增加翻番的租金之間的差異收入。
從長遠角度看,這和房價增長一樣,是不可忽視的大利益。
我們前面談到,十五到二十年的貸款,即使按較低的利率,也意味著多付不少房款。
但是考慮到收入和物價指數(shù)在十五到二十年內的成倍數(shù)上漲,即使多付,也是合算的。
當然,中國目前有一個問題:
銀行不但國有,而且是壟斷經營,所以和買房者簽訂的貸款協(xié)議,多是對銀行單方有利的“浮動利率”,而且浮動不是隨市場,或按你貸款時跟銀行確定的不變的協(xié)議利率,而是由國家金融機構通過銀行確定。
在中國許多銀行的貸款協(xié)議書里,更有明確條款確定,利率調整是銀行單方面確定的,你只能服從。
例如2005年—2007年間,國家?guī)状握{高貸款利率,不僅影響新貸款者,也調高前此貸款者的利率,而不論原合同利率是多少。但是即便這樣,調整也是參照了國際一般的住房貸款利率,調高也有限。
而為了打壓暴漲的房價,還可能對部分買房者,例如買第二套非自住房的投資者實行超高利率。這都是中國特有的政策性行為。
當然,2008年,國家為了“救市”,又下調利率或打折,讓貸款購房戶被動享受優(yōu)惠。
隨著中國銀行業(yè)、房地產業(yè)市場化、規(guī)范化的發(fā)展,估計這些“特殊”情況將作為一些特殊歷史階段的權宜性措施,越來越少,因而對長遠的投資行為和財務計劃的影響,也將比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