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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知識體系中的科學(2)

成長:從校園到職場 作者:謝耘


其實,在中醫(yī)中不只會對“同樣”的病施以不同的治法,還可能對看上去癥狀非常不同的病,卻用完全相同的藥方來對治,因為這些病癥背后的原因是一樣的,只是因為人與人之間個體的差異,所以才反映出不一樣的癥狀。那些批判中醫(yī)的人,如果知道這些情況,是否覺得又抓住了什么新的用以否定中醫(yī)的“證據”呢?

這些強調“可重復性”的人,常常把規(guī)律的可重復性與具體現象的可重現簡單地畫了等號。他們也沒有意識到,即使是規(guī)律,也并非一定是確定性的,還存在概率性規(guī)律。概率性規(guī)律是體現在大量事件統(tǒng)計層面的,而不是單一事件層面的可重現。

有人說:西方的科學都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從邏輯上是很強的,是“自洽”的。但是中醫(yī)不是這樣。所以它不能算是科學。

如果我們把“自洽”放在純粹形式邏輯意義上來解釋的話,那么它既不是科學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有很多邏輯系統(tǒng)是自洽的,但是它與科學無關,只是一些邏輯工具,比如數學就是這樣。數學是科學嗎?很多人說是,其實不是。數學只是邏輯工具,其中很多分支與客觀世界沒有關系,數學家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它是自洽的。所以“自洽”不是一門知識成為“科學”的充分條件。

科學是對物質運動規(guī)律的描述,很多學科都是實驗性質的,你不能用邏輯是否嚴密,是否“自洽”來要求它,比如化學、生物學、醫(yī)學等。這些實驗科學不像相對論那樣是基于一兩個原理假設推導出來的嚴密邏輯系統(tǒng),其中有些規(guī)律,看上去似乎是矛盾的,我們還無法解釋背后的原因。所以純形式邏輯意義上的,對一個完整邏輯系統(tǒng)所做出的“自洽”要求,在這里并不適用。故此純邏輯意義上的“自洽”也不是一門科學的必要條件。況且,有些物質運動規(guī)律,特別是像人體這樣的復雜系統(tǒng),具有明顯的辯證特征,不能用純邏輯的方法來處理,何來純粹形式邏輯上的“自洽”?

所謂西方的科學都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這句話有相當的模糊性。如果我們把這句話理解為科學是在揭示各種現象發(fā)生的背后原因的話,或者說認為科學是解決“為什么”的問題的話,那我們就在很大程度上誤解了科學。

科學確實揭示了很多現象發(fā)生的“原因”。但是科學在本質上是在干什么?剛才講了,它是在“描述”客觀物質運動的基本規(guī)律,而不是解釋為什么會有這些基本規(guī)律。換句話說,科學是在講“是什么”,而不是解釋“為什么”。“科學是分析說明,哲學是綜合解釋?!?科學)只滿足于說明它們(事物)的現狀和作用,只把心思專注于事物本身的性質和運動過程?!?(威爾?杜蘭特:《西方哲學的故事》,2頁,西安,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

比如萬有引力定律。它解釋了為什么物體之間會有引力嗎?沒有,它只是告訴我們如何計算兩個物體之間的引力。至于引力從何而來,牛頓把這個問題交給了上帝,這并不是牛頓的錯。這與莊子的說法頗為相似:“六合之內,圣人論而不議?!?/p>

所以,科學只是在描述基本的變化過程,這種描述我們稱之為規(guī)律,而不是解釋變化背后的原因。我們用基本規(guī)律依靠邏輯再去推導出一些結論,解釋其他現象,那是另外一個層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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