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是現(xiàn)代生活的基石。理解動機或者找出人們真正的動機,幾乎是解決所有社會問題的關(guān)鍵。
——史蒂文·列維特(2003年克拉克經(jīng)濟學獎得主)
經(jīng)濟學家并非主張理性和自私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絕對事實,他們更多的是以此構(gòu)建研究的前提假設。
——杰克·赫舒拉發(fā)(美國經(jīng)濟學家)
話說猴年馬月,一個物理學家、一個化學家和一個經(jīng)濟學家一起乘船出游,結(jié)果船只失事漂流到一個孤島上。大家都饑腸轆轆。這時海面上漂來一個罐頭盒,大家就開始想方設法要打開它。物理學家說:“我們可用堅硬的巖石砸開它?!被瘜W家說:“我們可以生火加熱罐頭,使它膨脹以至于破裂。”最后,經(jīng)濟學家慢條斯理地說:“你們的方法太復雜了,假設有一把開罐頭的起子,我們就可以輕松撬開它……”
這當然是一個嘲諷經(jīng)濟學家的笑話。不過,幽默也正來自于現(xiàn)實生活:的確,經(jīng)濟學家的思維模式常常是從假設出發(fā)。盡管這些假設不一定符合現(xiàn)實,但很多時候卻成功地解釋了紛繁復雜的經(jīng)濟和社會現(xiàn)象。在經(jīng)濟學家所有的假設中,“理性人”可謂首當其沖。
經(jīng)濟學的重要假設:人是理性的
經(jīng)濟學家通常假定人是理性的。
當經(jīng)濟學家說一個人是“理性”的,通常是想表達如下兩層意思:(1)這個人在行事的方法上是理性的,即他的選擇是經(jīng)過深思熟慮的,并非出于情緒、偏見或者習慣(甚至不是出于道德);(2)這個人知道其行為的后果,并且總是追求最有利于其自身的后果。事實上,“理性人”正是為了追求最有利于其自身的后果,才對其選擇做出了深思熟慮的考量。
許多針對主流經(jīng)濟學的批判意見,都集中在這個“理性人”假設上。他們的批判有一定的道理,因為人們的的確確有一些非理性的行為。有很多人因為一時的激情、沖動而干下傻事;也有很多人因為對事情的思慮不周而功敗垂成。但是,就絕大多數(shù)情況而言,人們的行為選擇中確實有著理性計算。甚至一些看來不理性的行為,可能也存在理性算計的基礎(chǔ)。下面是一些例子。
“非理性”行為中的理性
違法犯罪行為中的理性
很多時候,人們認為違法和犯罪行為是非理性的。的確,有些違法和犯罪行為是非理性的,比如沖動殺人。但更多的違法犯罪行為可能是理性算計的結(jié)果。有一次,我看見電視上節(jié)目主持人采訪一個疑犯,該疑犯來自內(nèi)地某省,有前科,出獄后到廣州再度行兇搶劫。主持人問:“出獄后怎么又想到廣州來搶劫?”答:“找不到工作,沒錢生活,只有搶。反正都可能被抓,在窮的地方搶不如到富的地方搶。”疑犯曾認真考慮其搶劫行為的成本與收益,這樣的回答能說其搶劫行為是非理性的嗎?
2005年7月14日的《南方周末》曾刊登一篇《阿星的內(nèi)心掙扎》,講了一個青年阿星殺人犯罪的心理。而另一篇網(wǎng)絡評論則寫道:“……一個從大山深處走出來的貧困青年阿星……何以淪落成為一個殺人罪犯,從而走到了生命的終點?他說:‘窮,我可以忍受,只要別人待我好點?!终f:‘四個月沒有休息過一天,但只曠工一次就被開除了。如果不是每天工作12小時,如果一個月能休息一天,如果我的工錢再少許多一點,我絕不會走這條路?!肴绻x擇忍耐,一個月辛辛苦苦只能掙幾百元錢;但搶劫,只要得手一次就可有幾千,乃至上萬的收入。這在經(jīng)濟學上叫‘機會成本’,機會成本越高,忍耐的可能性就越小。阿星也知道被抓后可能會被槍斃,但他說:‘只要能給家里的人留下一筆錢,使父母的日子好一點,我愿意死?!莻€孝子,他愛他的父母,弟妹,為了他們的生活能好一點,他并不懼怕死,他說他的同伙都有這種想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