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以核心價值作為劃分標準
任何一種快消品都可以為消費者提供兩種價值:一種是產品的實際功能價值,這個價值滿足了消費者的現(xiàn)實需要,如面包滿足了消費者需要食物的生理狀態(tài);另一種是產品的象征價值,它是產品的品牌文化向消費者及其相關群體傳達的一種價值,這個價值使消費者能夠向自己以及相關群體展示一種個性、地位、財富或生活狀態(tài),從而滿足消費者更高層次的精神需要。
有些快消品的象征價值和其實際功能價值一樣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在進行終端管理時往往要通過獨特的終端展示進行銷售。
因此,根據快消品象征價值的突出程度,可以將快消品分為象征性快消品和功能性快消品。
象征性快消品對消費者的品位、地位、財富、個性等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象征性,因此需要設立專賣店、專柜等實體終端來樹立產品和品牌形象,凸顯其象征意義,它們一般是化妝品、卷煙、酒、食品飲料這四個品類中的中高檔產品。
功能性快消品更突出產品的實用價值,一般使用廣告、贊助等手段樹立和豐富品牌的價值和內涵,不需要設立專賣店、專柜等實體終端來突出產品和品牌形象,除化妝品、卷煙、酒、食品飲料這四個品類中的中高檔產品之外的其他快消品都屬于功能性快消品。
2.2.3以知名度為劃分標準
無論是哪個行業(yè)、哪種類型的快消品,都存在著各種層次的品牌產品,它們滿足和服務于不同的市場。因此,根據品牌和產品在國際和國內的價格檔次和知名度,可以將快消品分為:
①國際一線品牌、國際二線品牌、國際三線品牌、國際四線品牌;
②國內一線品牌、國內二線品牌、國內三線品牌、國內四線品牌;
③無品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