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尊重孩子,讓他(她)做自己愿意做的事(1)

窮養(yǎng)富養(yǎng)不如用愛養(yǎng) 作者:(美)張劍萍


童年只有一次,不能重新來過,要是強迫孩子學習不喜歡的東西,那會抹殺孩子的學習興趣,失去自我,只會聽從大人的安排。

在中國很多父母都替孩子拿主意,比如孩子要穿哪條裙子要征得家長同意,當接受別人的禮物時要看家長的眼色,想玩泥巴卻被媽媽認為不衛(wèi)生而抱走,想到某所學校讀書卻因為父母覺得不合適而被阻攔。父母的決定完全違背了孩子的意愿,認為替孩子做決定是讓孩子少走彎路,變得比同齡孩子更優(yōu)秀,但父母習慣從自己的角度約束孩子,并根據(jù)自己的經驗替他們做決定。時間長了,孩子就會失去自我決定與負責的能力,無法面臨各種選擇和決定。

孩子不是家長的附屬品,他們也有被尊重和選擇的權利。孩子的意愿是他成長的表現(xiàn),應該予以尊重和理解。比如,孩子想穿什么衣服,想怎樣搭配,這說明他們有自己的審美情趣,只要不過分,父母不必用自己的標準來干涉。孩子穿衣服有時候搭配得很成功,這時候媽媽可以對孩子說:“你今天這身看起來不錯?!庇袝r候孩子搭配得不怎么協(xié)調,媽媽可以說:“我覺得那樣會好些,你覺得呢?”

當孩子做決定的時候,父母的態(tài)度和方式會對孩子產生很大的影響,很多父母越俎代庖,把自己的意愿強加給孩子或阻止孩子做想做的事,長此以往,孩子不會有獨立的見解,對家長產生依賴,意志懦弱、懶惰。如果家長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孩子會成為有主見、有想法的人。

對于孩子平時的活動和興趣,家長不應強制他們,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讓他們獨立支配業(yè)余時間,是學習鋼琴還是吹笛子,家長要讓孩子做感興趣的事,大多數(shù)美國家長不在孩子的學習方面施加壓力。他們認為孩子喜歡自然會努力學,為什么要強迫他們做不喜歡的事情呢?一味的強制,只會傷害孩子,讓孩子失去快樂。

蔡志忠是臺灣著名的漫畫家,他的作品曾風靡全世界。蔡志忠先生在教育子女方面有很成功的教育理念,他認為讓孩子應當快樂地成為他自己,父母并不是孩子本身,不能決定孩子的選擇和前途。

有一次,蔡志忠的夫人到國外出差,于是蔡志忠要接送孩子上鋼琴課。當車開到學校時,他發(fā)現(xiàn)女兒坐在車上悶悶不樂,不愿下去。蔡志忠問女兒:“怎么不高興?”女兒說,自己不想學彈鋼琴,而是想學吹笛子,但媽媽卻覺得女兒應該學鋼琴,因為媽媽覺得學鋼琴比學吹笛子更有用。蔡志忠聽了,二話沒說,便掉頭開車回家。女兒很擔心說:“媽媽剛交了4000元學費,要是不學鋼琴,學校不退錢怎么辦?”蔡志忠說:“那只好算了。”女兒又問:“那媽媽回來埋怨怎么辦?”蔡志忠說:“沒有什么比你的快樂更重要?!?/p>

4000元,對于每個家庭來說都不是小數(shù)目,但蔡志忠覺得,只要少買幾件衣服,節(jié)約一點,錢還可以賺回來,而女兒的快樂是不能用錢買到的。童年只有一次,不能重新來過,要是強迫孩子學習不喜歡的東西,那會抹殺孩子的學習興趣,失去自我,只會聽從大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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