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書第一年的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某日,我外出參加一場數學訓練會議,我?guī)У陌嘣谖彝獬鲩_會時秩序大亂。第二次我因故無法上課時,我想確定孩子們不會再次“讓我難堪”。我用很兇的口氣說,要是有人不聽代課老師的話或沒有做好分內工作,等我回來時他一定會很慘。這么做很有效,但孩子們除了知道“要害怕我的憤怒和權力”之外,什么都沒學到。
10我想要獎賞和我想取悅某人
經過一段時間,我才明白這個策略其實是無效的。就和許多資深教師一樣,我很不好意思去回想早年的種種愚行?,F在,我會在上課的第一天就開始和孩子們建立伙伴關系。我會先請孩子們信任我,同時承諾對他們的信任,接著要他們把第一階段的思維拋在腦后。如果首要動機受到如此嚴重的錯誤引導,他們的一生將毫無作為,而我也絕對不會再犯灌輸第一階段思維的錯誤。
第二階段:我想要獎賞
孩子們終于開始因為“不惹麻煩”以外的理由做出決定了,但老師往往會犯下我們班稱為“第二階段思維”的錯誤。我猜,很多人都曾在大學期間讀過行為分析大師斯金納(B.F.Skinner)的作品。在那些作品中我們學到,孩子們因為良好行為而得到獎賞之后,就會大大提高重復我們所認可之行為的可能性。這個主張當然有其真實性。無論獎賞是糖果、玩具,還是延長體育活動的時間,在眼前晃呀晃的獎賞的確是良好行為的有力誘因。
我曾到中學參觀過,看到教室里的老師用第二階段思維鼓勵學生完成作業(yè)。其中一位歷史老師還讓授課的各班比賽,看哪個班的作業(yè)完成得最好。勝出的班級在學期末將得到獎品。顯然這位老師已經忘了“歷史知識”本身就是最好的獎品。我和作業(yè)完成得最好的班級聊過以后發(fā)現,盡管他們在完成方面和交作業(yè)方面做得很好,卻對歷史的了解極為有限。
剛開始教書的那幾年,我也為了“成效”而患了這種“獎賞癥候群”。如果我因故無法上課,又很怕班上學生讓代課老師不好過,那么我知道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我會對孩子們說:“如果代課老師說你們很乖,星期五就可以辦匹薩派對。”第二天回到學校的時候,代課老師會留給我一張贊美的紙條,我也騙自己相信自己對學生做的是一件好事。畢竟,這總比嚇唬好,孩子們也會比較“喜歡我”。好啦,別對我那么嚴格,當時的我太年輕,欠缺經驗。現在我不會再這么做了。
家長在鼓勵第二階段思維時也得提高警覺。小孩做家務就給零用錢固然很好,畢竟我們的資本主義就是這么運作的——用工作賺取報酬——但用禮物或金錢換取孩子良好行為的做法就很危險了。我們要讓孩子知道,行為得宜是應該的,不需給予獎賞。
“賄賂行為”常見于全國各地的教室。身為每天站在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我很清楚要讓小孩守規(guī)矩確實是全世界最難的事情之一。我們的工時本來就長得過分,要是在家庭作業(yè)表上打個星星能讓孩子們寫作業(yè),對很多人來說已經足夠了。但我已經無法因此感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