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認知發(fā)展上,喬氏認為人天生的語言能力是特化的,與其他認知能力、學習能力的發(fā)展不同。他相信小孩的大腦在遺傳上已安排好普同的語言結構。只有這樣才能解釋何以幼兒在三歲左右,便學會使用深奧無比的人類語言。
這種觀點受到人類學家基辛(R.Keesing)的支持,至少基辛同意喬氏的觀點不致違背生物演化的事實?;林赋觯?/p>
其他動物的溝通信號,雖然亦須經(jīng)學習,但都是遺傳上已詳細安排好。演化確實足以衍生出物種特有的溝通方式,人科動物可能也演化出人類的語法結構,預先貯存于大腦新皮質。
可是遺傳預設世界景象的程式,卻不被皮亞杰認知理論所接受,皮亞杰認為一個極端復雜的體系(在此指語言體系),可以由簡單的組織規(guī)則反復運作發(fā)展出來,人天生的遺傳設計不必包含復雜的世界景象,只需具備依序認知世界的機制(mechanism)。一粒橡樹的種子并未包含整棵橡樹的設計,它具備的只是在起碼的環(huán)境中,有了重力、合作用等來自外在世界的塑造條件后,便可以長成一棵橡樹所必需的信息。喬氏普同的語法結構,對于皮亞杰等的認知心理學家是復雜到不能列為先天遺傳程式的超大體系。
喬姆斯基與皮亞杰,誰對誰錯?揭開小孩稟賦高度語言能力之謎,對語言學固然重要,對人類學意義也大,因為借助語言學習機制的了解,可以探求人"文化習得"的過程,分界人的生物性與文化性;而在教育層面上,亦有不言而喻的作用。我們試圖在下文中,逐步提出解決這樁世紀之謎的線索。
十二、喬姆斯基
語意學的分析研究,從弗來格(Frege)、素(B.Russel)到拉格夫(Lakoff)及喬姆斯基等人,不斷指出語意指涉(denotation)的曖昧詭譎,使語言結構無法明確界定。喬氏著名的例子(以英文為例):
John was eaten by cannibals.
John was drunk by midnight.
說明兩語句的表面結構(surface structures)一模一樣,但其內在結構則迥然不同。又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