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在利用業(yè)余時間做了4年實驗、自費花了10萬美元之后,他們?nèi)匀恢挥幸恍r有時無的初步結果。這時,他們想到應該設計一系列對比實驗,改變各種參數(shù),例如使用不同的電極形狀、電解質、電流強度等等,看在什么條件下能獲得最佳結果。但是做這一系列的實驗需要用到許多電解池和其他儀器,不是個人能負擔得起的。于是他們向美國能源部提交了一份資金申請報告。
能源部將他們的報告送給一些專家評審。其中一名專家是猶他大學附近的伯里格漢·揚大學的物理學家斯蒂芬·瓊斯(Steven E. Jones)。自1986年起,瓊斯碰巧也正在做電解重水的實驗。他并沒有想到要去測量熱量,而只是檢測中子的釋放。他覺得他檢測到有多余的中子從電解池中釋放出來,但是所用的中子探測器過于簡陋,無法做精確測量。為此他花了一年半的時間建造了一個精致的中子探測器,用它檢測到電解池能釋放出比本底高一點點的中子。
見了弗雷希曼和龐斯的資金申請,瓊斯非常驚訝地獲悉就在50英里外居然有人也在做和他類似的實驗。他想到也許彼此之間可以有合作,比如可以讓弗雷希曼和龐斯使用他造的中子探測器。于是在1988年秋,瓊斯與弗雷希曼和龐斯聯(lián)系上。
龐斯此時覺得不能再保守秘密,向猶他大學校長報告了他們的重大發(fā)現(xiàn)。校方對此極為興奮。如果龐斯的發(fā)現(xiàn)是真的,并擁有了專利,就意味著能給學校帶來滾滾的財源。猶他大學的律師立即開始為其申請專利。但是猶他大學校方又擔心會被伯里格漢·揚大學搶了先。1989年3月6日,兩個學校的校長以及弗雷希曼、龐斯、瓊斯在伯里格漢·揚大學會晤,達成協(xié)議,雙方分頭各寫成一篇論文,在3月24日這一天在機場見面,把兩篇論文交給聯(lián)邦快遞寄給英國《自然》。
猶他大學校方覺得自己就坐在金山上,仍然害怕被伯里格漢·揚大學把金子挖走。于是不惜違反協(xié)議:3月11日,弗雷希曼、龐斯將其論文寄給《電分析化學雜志》;3月23日,即在約定向《自然》投稿的前一天,猶他大學單方面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在發(fā)布會上,有記者問到猶他大學是否知道有其他人也在從事類似研究時,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瓊斯極為惱怒,在發(fā)布會后即用傳真給《自然》發(fā)去了論文。
猶他大學的做法不僅背信棄義,而且違反了科學研究的規(guī)范。開新聞發(fā)布會并非發(fā)布科研成果的正常渠道,何況發(fā)布的還只是初步的實驗結果。按慣例,一個科學設想在有了初步的實驗結果之后,還應該進行一系列嚴格的實驗獲得更確定的結果,然后經(jīng)過同行評議在學術期刊上發(fā)表,這才是發(fā)布科研成果的正常渠道。僅僅有了初步結果,就急忙向媒體宣布,是在貪婪驅使下的一種孤注一擲的賭博行為。在科學研究中違反規(guī)范進行賭博,雖然也有可能如愿以償,但更可能賠個精光,乃至身敗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