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涮廬閑話

吃酒!吃酒! 作者:陳賦


/陳建功/

我喜歡“大碗篩酒,大塊吃肉”的那句話。當然,如果把“大塊”改成“大筷”,則更適合于我,因為我喜歡“涮”。

寫小說的人和寫詩的人大概確有別材別趣,對屈原老先生“朝飲木蘭之墜露”“夕餐秋菊之落英”的境界,一直不敢領教。即便東坡先生那句“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吧,似乎也不太喜歡,總覺著有點“寧長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的味道,盡管我對先生向來尊崇備至。我猜東坡先生其實也并不是真的這么絕對,而是“兩個文明一起抓”的,所以才有“東坡肘子”“東坡肉”與“大江東去”一道風流千古。跟先賢們較這個“真兒”,實在是太重要了,不然吃起肉來,名不正、言不順。而我,尤其是“不可一日無肉”的。妻子曾戲我:一日無肉問題多,兩日無肉走下坡,三日無肉沒法兒活。答曰:知我者妻也。為這“理解萬歲”白頭偕老,當堅如磐石。

愛吃肉,尤愛吃“涮羊肉”。有批評家何君早已撰文透露,經常光顧舍下的老涮客們稱我處為“南來順”,當然是玩笑。京華首膳,“涮羊肉”最著名的館子,當推“東來順”?!皷|來順”似乎由一丁姓回民創(chuàng)建于清末。百十年來以選料精,刀工細,作料全面蜚聲中外。據(jù)說舊時東來順只選口外羊進京,進京后還不立時宰殺,而是要入自家羊圈,飼以精料,使之膘足肉厚,才有資格為東來順獻身。上席之肉,還要篩選,唯大、小三叉、上腦、黃瓜條等部位而已。刀工之講究就更不用說了。記得劉中秋先生曾撰文回憶,三四十年代,常有一老師傅立之東來順門外,操刀切肉。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過往人等看那被切得薄如紙片、鮮嫩無比的羊肉片,誰人不想一涮為快?如今的東來順已經不復保留此種節(jié)目,不過老字號的威名、手藝仍然代代相傳。我家住在城南,朋友往來,每以“涮”待之,因得“南來順”謔稱。手藝如何,再說,涮之不斷,人人皆知,由此玩笑,可見一斑。

我之愛“涮”,還有以下事實可為佐證。

第一,家中常備紫銅火鍋者三。大者,八九賓客共涮;中者,和妻子、女兒三人涮;小者,一杯一箸獨涮。既然有買三只火鍋的實踐,“火鍋經”便略知一二。涮羊肉的火鍋,務必保證爐膛大、爐篦寬,才能使沸水翻滾,這是人所共知的。但挑選者往往顧此失彼,注意了實用,忽略了審美。其實,好的火鍋,還應注意造型的典雅:線條流暢而圓潤,工藝精致而儀態(tài)古拙。當然,還不應忽視配上一個紫銅托盤,就像一件珍貴的古瓶,不可忽視紫檀木的瓶座一樣。西人進食,講究情致;燭光、音樂,直到盛雞尾酒的每一只酒杯。中國人又何嘗不如此?盨、簋以裝飯,豆、籩以盛菜,造型何其精美。我想這一定是祖先們的飲食與祭禮不可分割,便又一次“兩個文明一起抓”的結果。繼承這一傳統(tǒng),我習慣于在點燃了火鍋的底火之后,鍋中水將開未滾之時,把火鍋端上桌。欣賞它紅光流溢,炭星飛迸,水霧升騰,亦為一景。我想,大概是這一套連說帶練的“火鍋經”唬住了朋友們,便招來不少神圣的使命:劇作家劉樹綱家的火鍋,即由我代買;批評家何志云、張興勁去買火鍋,曾找我咨詢;美國的法學博士,《中國當代小說選》的譯者戴靜女士攜回美國,引得老外們嘖嘖羨嘆的那只火鍋,也是由我代為精心選購的。我家距景泰藍廠僅一箭之遙,該廠雖不是專產火鍋的廠家,卻因為有生產工藝品的造型眼光,又有生產銅胎的經驗,在我看來,作為他們副產品的紫銅火鍋,仍遠超他家之上。散步時便踱入其門市部,去完成那神圣的使命。想到同嗜者日多,開心樂意。特別是那些操吳儂軟語的江南朋友們,初到我家,談“涮”色變,經我一通“大碗篩酒,大‘筷’吃肉”的培訓之后,紛紛攜火鍋和作料南下,不復“楊柳岸曉風殘月”,而是一番“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氣概,真讓人覺得痛快!

第二,我家中專置一刀,長近二尺,犀利無比,乃購自花市王麻子刀剪老鋪,為切羊肉片而備也,當今北京,店鋪街集,賣羊肉片者觸目皆是,我獨不用之。衛(wèi)生上的考慮是個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嫌其肉質未必鮮嫩,筋頭未必剔除,刀工更未必如我。我進城一般路過虹橋自由市場,每每攜一二綿羊后腿歸。休息時剔筋去膜,置之冰室待用。用時取出,釘于一專備案板上,操王麻子老刀,一試鋒芒。一刻鐘后,肉片如刨花卷曲于案上,持刀四顧,躊躇滿志,不敢比之東來順師傅,但至少不讓街市小販。曾笑與妻曰:待賣文不足以養(yǎng)家時,有此薄技,衣食不愁矣!有作家母國政前來作客,亦“涮”家也,因將老刀示之,國政笑問吾妻:我觀此刀,森森然頭皮發(fā)緊。你與此公朝夕相處,不知有感否?吾妻笑答曰:如履薄冰,戰(zhàn)戰(zhàn)兢兢。不知無可切時,是否會以我代之。

第三,我涮肉的作料,必自備之。如今市面上為方便消費者,常有成袋配好的作料出售。出于好奇,我曾一試,總覺水準差之太遠。我想大概是成本上的考慮,韭菜花、醬豆腐者,多多益善,芝麻醬則惜之若金,此等作料,不過韭菜花水兒或醬豆腐湯兒而已,焉有可口之理?每念及此,常憤憤然,糟蹋了廠家聲譽事小,糟蹋了“涮羊肉”事大。因此,我是絕不再問津的。我自己調作料,雖然也不外乎老一套:韭菜花、醬豆腐、芝麻醬、蝦油、料酒、辣椒油、味精等等,然調配得當,全靠經驗,自認為還算五味俱全,咸淡相宜,每次調制,皆以大盆為之,調好后盛入瓶中,置之冰箱內,用時不過舉手之勞。

第四,北京人吃“涮羊肉”,“大約在冬季”。獨我饞不擇時。北京人在什么季節(jié)吃什么,甚至什么日子吃什么,過去是頗講究的。涮羊肉至少是八月十五吃過螃蟹以后的事。要說高潮,得到冬至。冬至一到,否極泰來,舊京人家開始畫消寒圖:或勾81瓣的梅花枝,或描“亭前垂柳珍重待春風”,一日一筆,81筆描完,便是買水蘿卜“咬青”,上“河邊看楊柳”的日子了。與這雅趣相輝映的,便是“涮”。冬至中午吃餛飩,晚飯的節(jié)目,便是“涮羊肉”了,一九一涮,二九一涮,依次下來,九九第一天涮后,還要在九九末一天再涮一次,成了個名副其實的“十全大涮”。當然高貴人家的花樣會更多些,譬如,金寄水先生回憶睿親王府的“十全大涮”時,便舉出有“山雞鍋”“白肉鍋”、“銀魚紫蟹蜊蝗火鍋”、“、鹿、黃羊、野味鍋”,等等。不過打頭兒的還是“涮羊肉”。我觀今日老北京人家,此風猶存。當然不至于如此排場。想排場,又到哪里去弄山雞紫蟹、鹿黃羊?使“吃”成為一種儀式,是十分有趣的文化現(xiàn)象,除了讀過張光直先生在《中國青銅時代》一書中的一篇文章以外,尚不知有誰作過研究,我相信這一定會引起文化人類學愛好者們的興趣,自然我也是其中一個。不過,真的讓我照此實踐,待到冬至才開“涮”,又如何打熬得???我是廣西人,南蠻也,只知北京涮羊肉好吃,論習慣該何時開涮,是北京人的事,我輩大可自作主張。反正家中有火鍋、大刀、作料、羊腿侍候,“管他春夏與秋冬”!前年有一南方籍友人赴美留學歸來,上京時暫住我家。時值盛夏,赤日炎炎。問其想吃點什么,以使我盡地主之誼。答曰:在大洋彼岸朝思暮想者,北京“涮羊肉”也,惜不逢時。我笑道:你我二人,一人身后置一電扇,圍爐而坐,涮它一場,豈不更妙?當其時也,當其時也。言罷便意氣揚揚,切肉點火。

迷狂至此,不知京中有第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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