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式組織為什么會最終走向滅亡
大師如是說:任何企業(yè)如果將責任和決策都集中在少數的高層身上,必會招致毀滅。這樣的組織就如同恐龍一樣,試圖用一個微小、集中的神經系統來控制無比龐大的身軀,但因為無法適應環(huán)境的快速變遷,終致滅亡。
--德魯克:《管理的實踐》
關鍵詞:集權 分權 責任 決策 神經系統 滅亡
當企業(yè)規(guī)模發(fā)展到一定階段,規(guī)模與效率的沖突就變得日益明顯,這時,集權還是分權就成了企業(yè)管理中一個復雜而艱難的問題。處理集權與分權的關系,既要防止“失控”,又不能“統死”。在如何處理集權和分權關系這類難題上,杜邦公司的發(fā)展歷程以及領導人的認知變化最具有代表性。
杜邦公司,在美國經濟發(fā)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歷經兩個世紀的興盛,是美國最大的財團之一,如今更是全球商業(yè)界的巨人。歷史上的杜邦家族是法國富爵王室的貴族,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老杜邦帶著兩個兒子逃到美國。1802年,他們在美國建立了杜邦公司,歷經200多年的發(fā)展,如今杜邦公司經營的產品和服務多達1800多種,經營范圍涉及衣、食、住、行、用等各個方面,擁有員工16萬余人。
19世紀,杜邦公司實施的是單人決策式管理,領導者對公司實行強權控制,事無巨細親自過問,為此還累死了兩位副董事長和一位財務委員會議議長,公司一度陷入危機,差點轉賣給杜邦家族以外的人來經營。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杜邦公司決定拋棄單人決策式管理,實行集團經營模式,建立執(zhí)行委員會。由于采取了新的措施,公司再度興旺。但此時,杜邦公司依然屬于高度集權式管理。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杜邦步入多元化經營階段,但由于高度集權式管理的局限,多元化經營使集團遭到嚴重虧損。經過分析,杜邦實行了組織創(chuàng)新,由集團式經營向多分部體制轉變,總部下設分部,分部下設各職能部門,這一時期,集權已開始向分權轉變。
20世紀60年代初,杜邦又面臨一系列困難:許多產品的專利保護期紛紛期滿,在市場上受到日益增多的競爭者的挑戰(zhàn),道氏化學、孟山都、美國人造絲、聯合碳化物等公司相繼成為杜邦的勁敵。1960~1972年,美國物價指數上升4%,批發(fā)物價指數上升25%,杜邦公司產品的平均價格卻下降了24%,競爭使杜邦遭受了重大損失。這一時期,掌控多年的通用汽車公司10億多美元的股票被迫出售,美國橡膠公司也轉到了洛克菲勒手下,當時的杜邦可謂危機重重。
1962年,被稱為“危機時代領跑者”的科普蘭擔任公司第十一任總經理。但是1967年底,科普蘭把總經理一職讓給了非杜邦家族成員的馬可,這在杜邦歷史上是史無前例的,財務委員會議議長也由他人擔任,科普蘭只擔任董事長一職,從而形成了“三駕馬車式”的組織體制。1971年,科普蘭又讓出了董事長一職。
杜邦是一個家族企業(yè),有一條不成文的規(guī)定,那就是家族之外的人不得擔任最高管理職務,為了確保杜邦家族“肥水不流外人田”,甚至實行同族通婚,因此科普蘭的舉動在杜邦歷史上無疑是劃時代的變革。但是科普蘭對此舉動自有他的解釋,他說:“三駕馬車式體制,是今后經營世界性大規(guī)模企業(yè)不得不采取的安全措施?!?
事實證明,科普蘭的革新是非常成功的?,F在,企業(yè)的興盛越來越依靠群體的努力和團隊的協作,你已不可能有時間坐下來聽每一位下屬向你報告。管理者必須學會成功地下放權力,讓每一位下屬都有機會為工作的完成作出貢獻。
集權與分權是一對歡喜冤家,既互相矛盾,又密不可分。怎樣才能化解它們之間的恩恩怨怨,使之發(fā)揮最大的整體協調效應呢?要達到這一目標,可遵循這樣一條原則:戰(zhàn)略上的集權和戰(zhàn)術上的分權。
在現實的企業(yè)管理中,關于集權與分權的發(fā)展趨勢是:最大限度地放權,實行扁平化管理。其主要依據有以下幾條:
1.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世界產品市場正逐步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移,市場需求向多樣化、個性化方向發(fā)展,市場劃分越來越細,企業(yè)對市場變化做出反應的時間要求越來越短,市場機會稍縱即逝;同時,企業(yè)做出正確決策所需的信息量越來越多而詳細,必然要求充分發(fā)揮底層組織的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充分利用其自主權來適應他們所面對的不斷變化的情況。
2.如果決策集中在最高層組織,則傳遞有關決策的信息的成本會越來越大,所需時間會越來越長,不利于企業(yè)對市場需求變動快速做出反應。
3.即使最高層領導的經驗豐富,判斷力極強,但如果決策職能過分集中,則會造成其負擔過重,陷入具體事物而不能脫身,也就沒有時間做出更重要的決策。
為了更好地適應市場,發(fā)揮多樣化經營的優(yōu)勢,企業(yè)應該及時調整組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