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博弈——該博弈被稱為最后通牒博弈:
兩人分一筆總量固定的錢,比如100元。方法是:一人提出方案,另外一人表決。如果表決的人同意,那么就按提出的方案來分;如果表決人不同意的話,兩人將一無所得。假定該最后通牒博弈的參與人為A和B,其中A提分配方案,B表決。比如,A提的方案是70∶30,即A得70元,B得30元;如果B接受,則A得70元,B得30元;如果B不同意,則兩人將什么都得不到。該博弈的結(jié)果是什么?
A要根據(jù)B的反應來提出方案,以使自己得到做多。A這樣推理:根據(jù)理性人的假定,A無論提出什么方案給B——除了將所有100元留給自己而一點不給B留這樣極端的情況,B只有接受,因為B接受了還有所得,而不接受將一無所獲——當然此時A也將一無所獲。此時理性的A的方案可以是:留給B一點點比如1分錢,而將99.99元歸為己有,即方案是:99.99∶0.01。B接受了還會有0.01元,而不接受,將什么也沒有。
這是根據(jù)理性人的假定的結(jié)果,而實際則不是這個結(jié)果。英國博弈論專家賓莫做了實驗,發(fā)現(xiàn)提方案者傾向于提50∶50,而接受者會傾向于:如果給他的少于30%,他將拒絕;多于30%,則不拒絕。
這個博弈反映的是“人是理性的”這樣的假定在某些時候存在與實際不符的情況。理論的假定與實際不符的另外一個例子是“彩票問題”。
我們說理性的人是使自己的效益最大,如果在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則是使自己的期望效益最大。但是這難以解釋現(xiàn)實中人們購買彩票的現(xiàn)象。
人們愿意掏少量的錢去買彩票,如買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等,以博取高額的回報。在這樣的過程中,人們自己的選擇理性發(fā)揮不出來,而惟有靠運氣。在這個博弈中,人們要在決定購買彩票還是決定不買彩票之間進行選擇,根據(jù)理性人的假定,選擇不買彩票是理性的,而選擇買彩票是不理性的。
彩票的發(fā)行與購買行為為零和博弈。彩票的命中率必定低,并且命中率與命中所得相乘必定低于購買的付出,因為彩票的發(fā)行者早已計算過了,他們通過發(fā)行彩票將獲得高額回報,他們必定能夠獲得高回報;而他們的高回報意味著彩民的高付出。因此,在這樣的博弈中,彩票購買者是不理性的:他未使自己的期望效益最大。但在社會上有各種各樣的彩票存在,也有大量的人來購買??梢姡硇匀说募俣ㄅc實際中進行決策的人之間存在一定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