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之路,源于民營資本大舉進入鐵路投資帶來的一地雞毛。
1898年11月由礦務鐵路總局頒布《礦務鐵路章程》,就旗幟鮮明地為民營資本保駕護航:“礦路分三種辦法, 官辦、商辦、官商合辦, 而總不如商辦。除未設局以前, 業(yè)經(jīng)開辦者不計外, 此后多得商辦為主, 官為設法招徠, 盡力保護, 仍不準干預該公司事權(quán)?!钡V務鐵路總局被商部取代后(1903年),政府更是明確宣布對民營鐵路公司“不另派監(jiān)督、總辦等員, 以防弊竇”,同時還頒布《鐵路簡明章程》, 在立法上將保護措施落實下來。大清政府不僅保護民營資本,還主動向民營資本進行“政治投資”:“獨立資本”在50萬兩以上的路礦,如果其中民營資本過半,則“應照勸賑捐之例予以優(yōu)獎”,也就是說,夠條件的老板們會被授予一定級別的官銜,享受相應的政治待遇。這在一切都要以官場級別來衡量價值的大清國,無疑充分體現(xiàn)了政府對民營資本的高度重視。
1906年,在全面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官制改革)中,鐵路與航運、電報、郵政等統(tǒng)歸郵傳部專管,并且成為重中之重。一時間,東風吹,戰(zhàn)鼓擂,民營鐵路大干快上,到1910年全國已成立了17家商辦鐵路公司,一派熱火朝天。民營資本其實并沒有錢。張之洞就曾經(jīng)說得很不客氣,華商“趨利也,近則明,遠則暗”,“見小、欲速、勢散、力微”,“資本難集,心志不齊”。但是,各地政府紛紛出臺特殊政策強行上馬鐵路項目。川路公司得到的特殊政策就是向農(nóng)民攤派征收“租股”,一斗米一斗米地去籌集鐵路經(jīng)費,因此雖然名為商辦,卻是在公權(quán)力保駕護航下的“二政府”。四川雖是窮省,但行政效率顯然比東部沿海的發(fā)達省份還要高,幾年間就籌集了700多萬兩鐵路建設資金,其中大多數(shù)來自小股東。這些連鐵路及股票概念都不清楚的農(nóng)民,據(jù)說有7000萬之眾,他們很容易地被那些坐在北京、成都、宜昌、上海四處辦公室的公司高管們“代表”了。
這些動輒宣稱代表7000萬人的高管,其實多數(shù)是上級領導機關任命的,或者是退居二線找個肥缺養(yǎng)老的老干部,或者是與上面過從甚密的地方士紳。作為掌管如此巨款的要職,他們在官商的雙軌制中成了兩邊都不管或管不上的人,逍遙自在,“挾官以凌商,挾商以蒙官”。對于他們高舉的“利權(quán)”大旗,連大清國的財政部(戶部)都不相信:“稽之案牘,證之人言,知所謂利權(quán),上不在國,下不在商,盡歸于中飽之員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