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5年,20歲的俾斯麥在一個酒會上第一次見到了威廉親王,也就是后來的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威廉一世很奇怪,俾斯麥這么一個鄉(xiāng)村容克子弟,又長著這么一個大個兒,為啥不去當兵呢?俾斯麥冷冰冰地回答,我的身體條件不適合當兵。
盡管威廉那時候還沒當上國王,可是在柏林,敢于這樣跟自己冷冰冰地說話的人絕對不多,所以第一次見面俾斯麥就給威廉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
--當然不是啥好的印象。
按照沙恩霍斯特改革時頒布的條例,普魯士規(guī)定適齡男子必須去當兵,不管你是什么人,別說鄉(xiāng)村容克了,就是國王家的娃也得一樣下軍營??少滤果湆嵲谟憛挳敱?-主要是討厭被人管,就想了個辦法。
他廢寢忘食地念了幾個月的書,然后去參加司法考試,后來又參加了行政考試,成績都很牛。(這就說明,盡管俾斯麥曾經(jīng)很憤青,但是人家也有憤的資本。)
他父母又上下活動,到處花錢找門路,最后說服了普魯士外交大臣,把俾斯麥派到了亞琛,在萊茵政務參事手下就職,主要負責把亞琛地方的稅務并入德意志的關稅同盟。
照常理,俾斯麥該好好干,報效國家回饋父母了吧?可是俾斯麥還是不著調,不到兩年先后愛上了仨女人,為了其中一個一句德國話都不會說的英國小姐,俾斯麥揮霍了差不多2000塔勒。(大家還記得我在前面說,一塔勒值多少銀子吧?不記得了也沒關系,再說一個形象一點的:當時普魯士一個佃戶,辛辛苦苦給地主家干一個月,工錢也就那么一兩個塔勒。)為了補虧空,他又去賭場想撈一筆,結果把老本賠光,同時曠工三個月,結果被萊茵政務參事給開除了。
丟了工作,一貧如洗的俾斯麥灰頭土臉地回了家,少不了又挨了爹娘的一大頓數(shù)落。
到了1838年,俾斯麥已經(jīng)23歲了。既然別的出路都被他小老人家自己給走死了,俾斯麥就只好去當了兵。轉年元旦,俾斯麥50歲的媽媽維廉明娜因為癌癥去世,臨死的時候為這兩個不爭氣的兒子(俾斯麥他哥當時跟他差不多一樣廢物)傷透了心。
俾斯麥退伍之后,回到了申豪森。為了控制一下倆寶貝兒子的敗家速度,他爹就張羅著俾斯麥跟他哥哥倆人分了家。出乎他爹意料的是,俾斯麥把自己那一部分農(nóng)莊經(jīng)營得井井有條,9年時間,他不僅補上了自己浪蕩的那幾年給家里帶來的虧空,還幫他爹他哥賺了好大一筆。要知道,這9年中還有3年農(nóng)業(yè)歉收期呢!
到這時候,他爹才知道,原來俾斯麥并不是一個百無一用的廢物,相反,這家伙精得很。他以前之所以那么浪蕩,只是因為無論上學還是上班,那時候都有人管著。這個天生不服管的家伙,只有自己能做主的時候,才能拿出他那遠遠超出常人的勁頭和能耐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