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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節(jié):增強法制宣傳的吸引力和有效性(2)

親歷中國民主立法 作者:南振中


就普及法律知識問題,我提三點建議:

第一,普法宣傳的重點應該放在對立法宗旨的解釋上,讓人民群眾知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的各種法律,都同他們的利益息息相關。有些法律條文好像同人民群眾相距甚遠,其實二者之間只不過隔著一層薄薄的窗戶紙,只要想辦法把這層窗戶紙捅破,法律條文同人民群眾利益之間的聯(lián)系就會展現(xiàn)在人民群眾面前。在"兩會"期間,有的媒體采寫了《修憲離老百姓有多遠》的稿件,就收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今天,有的媒體又報道了北京市一位63歲的老人手持憲法抵制對私人住房強行拆遷的行為。20多名身穿警服的人開著警車到了現(xiàn)場,但是面對老人手中的憲法,他們不知道應該如何對待,只好暫時把警車開走。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還需調查,但老百姓懂得用憲法維護自己的利益,的確是一種進步。在"四五"普法過程中,應該把以人為本這個立法宗旨解釋清楚,引導人民群眾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要善于運用"參與式"普法形式。在法律制定過程中,有選擇地把法律草案在媒體包括網(wǎng)絡上公布,讓人民群眾參與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就像討論婚姻法草案那樣。要把"參與式"作為對干部群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要形式。

第三,選擇具有典型教育意義的大案、要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讓人民群眾知道法律有哪些具體規(guī)定,犯罪分子觸犯了哪些法律條款,還要讓社會各界看到違法分子的可恥下場。

采取以上三種辦法,有助于克服普法過程中的形式主義,有助于增強法制宣傳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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