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學習會上的巔峰對決(3)

二把手 作者:唐達天


在韋一光發(fā)言的時候,他已經想好了怎么應對,既然不好正面應對,還不如劍走偏鋒,低調為人,從檢討自己開始,表明政府工作的不足和對孫正權的支持,這樣既能讓孫正權感到滿意,也不會讓丁志強難堪。等韋一光說完,他便接著說。他首先肯定了輿論監(jiān)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表明政府要虛心接受媒體的批評與監(jiān)督,然后又結合上訪事件,才引到了問題的根子上。

“我向孫書記、向各位常委表示深深的歉意,因為是我們政府的工作沒有做好,沒有做細,才導致了這次群眾上訪和網絡新聞事件,給我市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說到群眾上訪,那天正好丁市長有事不在政府,我本來是要與臺商去談招商引資事宜,誰料到下樓后看到大門口已經圍了不少上訪群眾,我只好向他們問清了上訪的原因,得知他們的要求比較合理,我當場向他們做了承諾,然后又跟蹤進行了落實。要說我們的責任,一是門衛(wèi)上傳下達工作做得不夠好,讓上訪群眾在門外圍了將近半個小時,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二是處理完這件事后,我們沒有再深入到村民中去做調研、做安撫,才導致了網絡新聞事件。作為常務副市長,我有推卸不了的責任,也誠懇接受孫書記的批評,引以為戒,吸取經驗教訓,把政府的工作做好。通過這次網絡事件,我更希望通過爭創(chuàng)全國精神文明示范城的活動逐步深入,把我們的工作做得更細,擦亮金州新名片,以此來洗刷這次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p>

何東陽講完,他無法從孫正權的臉上看到是否滿意,卻從丁志強的臉上看到了陰沉。他知道丁志強不滿意他的發(fā)言,丁志強希望他對孫正權的工作提出質疑,形成對抗,他當然不能去做,已經不明不白地讓丁志強當槍使了一回,不能再讓他當槍使了。他只好揣著明白裝糊涂,主動承擔了所有的責任,表面上看是為丁志強在解圍,實際上卻維護了孫正權的權威。官場之道,道可道,非常道,有時候拿自己開涮是最好的解圍,也是一種韜光養(yǎng)晦之策。

市委和政府的兩位二把手發(fā)完言后,其他人的發(fā)言更是無關痛癢了,有的只是對前面發(fā)言的重復,有的對網絡一陣痛斥,說現在的網絡雖然發(fā)達了,卻也把人的思想搞亂了,國家今后得整治一下。一直等大家說完了,才輪到了丁志強。

丁志強這才不慌不忙地說:“首先我向大家申明,我不是總結式發(fā)言,總結是孫書記的事,我不能搶了孫書記的權?!闭f著勉強地笑了幾聲,大家也附和著笑了幾聲,然后他才轉入正題說,“剛才聽了大家的發(fā)言,感慨多多,我就只講三句話——兩個感謝、三個說明。第一句話,首先要感謝孫書記代我受過。不管這件事的真相如何,也不管報道上指責得是否準確,單就孫書記這種代人受過的精神,值得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好好學習,尤其是值得我學習。第二句話,感謝各位常委對我的理解,更感謝對我的批評和幫助,雖然你們的批評不夠嚴厲,但是我理解你們的為難在什么地方。第三句話,說明幾件事。一是那天下午我并沒有外出,就在市政府辦公室,當時我正在接省委顧副書記的一個電話,外面所發(fā)生的事情沒有任何人向我通報過,我也不知道。如果有人向我通報了,或者是我見到上訪群眾了不理不睬,那我就是罪孽深重,可這一切我都不知道,這真讓我感到莫名其妙。二是關于網絡報道的真實性問題我始終心存質疑,包括這篇文章在內,我不是不接受網民的監(jiān)督,如果是真正的反映民心的報道,真正忠于事實的批評報道,我接受。如果有人別有用心地惡搞,或者是帶有一定的目的性,利用這樣一個平臺夸大其詞、惡意損傷他人,我要是接受了,豈不是助長了這些別有用心之人的陰暗心理?我認為不排除這樣的可能,因為報道人既不留真名,又不寫地址,足以說明寫文章的人心態(tài)不夠光明磊落。前面有的同志講了,我覺得很好,網絡監(jiān)督需要不需要,當然需要,但是在這泥沙俱下的網絡報道中,我們必須要鑒別,不能一味地拒絕,也不能一味地加以肯定。三是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的關系問題。現實往往就是這樣,你不干事,永遠不會承擔責任,你要干事,就必須要有承擔責任的心理準備,我已經做好這樣的心理準備,我不怕工作出問題,也不怕擔風險,如果前怕狼后怕虎,肯定一事無成。就拿這次城郊樣板房工程來講,我是頂著許多壓力來干的,為的是什么?還不是為了改善村民的居住環(huán)境,打造城市新名片,擴大金州的投資環(huán)境,為爭創(chuàng)全國精神文明示范城注入新的活力與內容?現在出了問題,我有沒有責任?當然有,但是我的責任僅僅是檢查督促不力。我的觀點一向很明確,誰的工作誰負責,誰的失誤誰承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不能今天工廠里因為工傷事故死了一個人,來追查市長的責任,明天婆媳吵架,婆婆跳樓了,也來追究市長的責任,要是這樣,還需要縣長區(qū)長鄉(xiāng)長干什么?市長不是救世主,基層的事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能越俎代庖地承擔責任,工作是需要層層分解管理,事故也是分層承擔的。村里的拆遷出了事,村里、鄉(xiāng)里、區(qū)里沒責任,都加到我這個市長的頭上恐怕有失公平吧?如果市長能承擔這么多的責任,還要其他機構干什么?我是一個直來直去的人,說話不會繞彎子,不當處還望大家包涵。完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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