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梁啟超:五四功臣話五四(3)

回首五四 作者:董德福


在巴黎期間,梁啟超利用其國際聲望,游說歐美列強,爭取列強對中國的同情與支持,為中國爭取權利。但因賣國的北京政府已于1918年9月與日本訂下密約,承認日本為德國在山東權益的合法繼承者,早已將山東的特權拱手讓給了日本,歐美列強決不會為了中國的利益而得罪了日本,日本因此有恃無恐。梁啟超事先并不知道中日之間有此密約,對中國外交尚存希望,抵巴黎后,聞知此喪權辱國的密約,梁啟超憤而電告國內外交委員會,揭露北洋政府出賣主權的罪行,力主維護中國的正當權益。電文如下:

查自日本占據膠濟鐵路,數年以來,中國純取抗議方針,以不承認日本繼承德國權利為限。本去年9月間,德軍重敗,政府究用何意,乃于此時對日換語言要約以自縛。此種密約,有背威爾遜14條宗旨,可望取消,尚乞政府勿再授人口實。不然千載一時良會,不啻為一二訂約人所敗壞,實堪惋惜。[75]

外交委員會的汪大燮、林長民等人接梁啟超電后,異常憤怒,隨即組建國民外交協會,并致電該會理事梁啟超,委托其在巴黎活動,并寄呈國民外交協會擬定的中、英文請愿書各一份,希望梁啟超“鼎力主持”,請愿呼吁,使山東問題能有所補救。梁啟超受命,力圖有所作為,無奈,美、英、法三國會議置中國利益于不顧,議定了巴黎和會關于山東問題的有關條款,將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全部讓與日本。對于如此不講公理的條款,北京政府的外交代表竟也考慮簽字。眼看中國的權益受到損害,梁啟超忍無可忍,于1919年4月30日致電國民外交協會,建議發(fā)動不簽字運動,抵制賣國條款:

汪、林兩總長轉外交協會:對德國事,聞將以青島直接交還,因日使力爭,結果英、法為所動,吾若認此,不啻加繩自縛,請警告政府及國民嚴責各全權,萬勿署名,以示決心。[76]

林長民在30日接到電報后,即根據梁啟超的意思,起草了一篇題為《外交警報敬告國民》一文,5月2日在《晨報》頭條位置發(fā)表,敲響“膠州亡矣!山東亡矣!國不國矣!”的警鐘,并特別提到“此惡耗前兩日仆即聞之,今得任公電,乃證實矣”。這篇文章對五四運動的爆發(fā)產生了很大影響。梁啟超雖因身在國外,沒有直接參加五四運動,但從梁啟超的言行來看,說他是五四運動導火線的點燃者,恐不為過。

1920年春梁啟超回到國內,仍十分關心山東問題,當他耳聞與日本直接交涉山東問題的呼聲后,表示“不勝駭異”。他在上海下船后就對《時事新報》記者發(fā)表談話,堅決反對與日本直接談判,指出:“既拒簽于前,當然不能直接交涉于后。吾輩在巴黎時,對于不簽字一層亦略盡力,且對于有條件簽請說亦復反對,乃有不簽字之結果。今果直接交涉,不但前功盡失,并且前后矛盾,自喪信用,國際人格從此一隳千丈,不能再與他國為正義之要求矣。”[77] 3月22日,梁又致書總統徐世昌,勸其釋放仍被關押的青年學生,對政府欲將學生移送法庭深表憂慮[82]。此信雖有替北京政府出謀劃策之意,但愛護學生之心也躍然紙上。從梁啟超歸國后的一系列言行可以看出,他是盡力維護五四運動的成果的。

(三)五四新思潮的辯護者

一般認為,戊戌至辛亥年間,梁啟超心儀西方文化,對中國傳統價值觀念進行理性的批判,大致可以說是一個激進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而歐游歸國后,梁氏思想發(fā)生了重大轉變,由頂禮膜拜西學轉而提倡東方文明,檢討西方社會的現代性追求,對五四新文化運動多有批評,滑入了保守主義陣營,成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敵對者。上述觀點且成為梁啟超思想多變的一個有力佐證。但我們認為這樣的觀察和評價不盡符合實際,對梁啟超思想多變的復雜性及時代語境也缺少應有的關照。梁啟超思想的多變性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但多變之中自有不變者在。長期以來,研究者對梁啟超思想的多變、善變給予了很多的解釋和評價,但必須指出,發(fā)現梁啟超思想的不變性、一貫性也是梁啟超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無論是早期還是晚期,自由、平等、科學、多元化等等價值是他所終身堅持不渝的。在20世紀初思想上告別康有為時,梁啟超曾以激進的姿態(tài)反省傳統文化,盡管梁啟超晚年游歷歐洲后,文化思想發(fā)生了很大的轉變,呈現出保守的傾向,但他的革新精神一直貫注在后此的思想歷程中。他種下的思想革命的種子,在后繼者的心中發(fā)芽了。對此,美國學者列文森這樣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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