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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荒年:山西大旱考驗下的晚清帝國(1)

晚清真相 作者:黃波


中國是個自然災害頻繁的國度。災荒之慘狀,具見于各種官書野史。

有史以來哪一次災荒最為嚴重?當推晚清華北大旱災。其時間跨度長,從光緒二年底(公元1876年)至光緒四年(公元1878年),受災面積大,直隸(今北京、河北、天津一帶)、山東、山西、河南、陜西五省均在其中,死亡人數(shù)據(jù)估計更高達千萬,五省又以山西受災最為慘痛。

可惜這樣一次大災,以往學者均感嘆文獻不足征。現(xiàn)在這一遺憾得到了彌補,岳麓書社最近出版了皇皇六巨冊的《曾國荃全集》,而曾氏于大災期間正在山西巡撫任上,關于這次災情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應對措施,其書札、奏疏、批牘中均有詳實記錄。如果我們利用先前發(fā)掘的資料,與此書進行比較,則可藉此考察晚清帝國應對大事件的能力,也會對真切了解晚清社會有所裨益。

清政府的動員能力經(jīng)受著考驗

古有“荒政”,設立粥廠、平糶、放賑、組織慈善捐助、免餉減稅,這都是一個正常的政府面對災荒的既定動作。粥廠是隨時都有的,但遇到荒年,則可由官方和民間增設以應急;平糶是指政府把常平倉的糧食拿出來,平價售賣,以穩(wěn)定糧價并抑制商人投機,或者貸糧,待百姓有收成后歸還。根據(jù)需要另有“散米”,這和粥廠施粥一樣,是對掙扎在死亡線上的最困難民眾的免費救濟;放賑除了糧食,也有發(fā)放銀子的;免餉減稅則一般在災后,餉為軍餉。而學界公認,清代是“荒政”發(fā)展最為完備的時期。

對山西大災,清廷的反應速度不能算慢。光緒三年五月,剛剛到任的曾國荃向朝廷匯報災情時,即提出把光緒三年上半年的應解京餉五十萬兩,撥出二十萬兩作為賑災,很快便得到了清廷的允準。除了山西官方設粥、放賑救急外,民間救濟活動也踴躍開展了起來。從曾國荃在山西巡撫任上留下的幾件批牘中,我們可以窺出當日官方敦促富人慷慨解囊的情形。榆次縣在山西屬經(jīng)濟較好之地,但募捐情況讓曾氏不滿,“該縣著名巨富二十余家,聞其家貲大者亦五六十萬不等,何以此次僅捐銀十四萬兩耶?此上富未能盡力捐輸之實據(jù)也?!彼髮傧略诿耖g宣傳好“窮者不能生存,富人也無法安享富貴”的道理,“此次通省奇災,全仗富者出貲,官場出力。方救全大眾性命。貧民之心志貼然靜謐,斯富民之身家乃能永保無虞。若富民但為一身一家之計,不肯出余貲以救人,牧令又常存一邑一隅之見,亦竟置大局于不顧,則賑務不易辦矣?!?/p>

應對大災,必須調(diào)動一國力量。在山西之外,捐助活動也取得了很大成效。這種捐助主要經(jīng)由官方和民間兩種渠道進行。在官方渠道中,一是由政府在官員中發(fā)動倡議,實近于攤派,據(jù)曾國荃光緒四年七月之奏疏,官員捐款捐物數(shù)量不菲,“除天津收過各省官紳商富捐助晉賑銀兩,業(yè)由直隸督臣李鴻章會同臣開單奏報外,所有山西省城賑捐局先后收過京外捐助賑需銀米,截至七月十五日止,共銀十萬一千二百七十八兩,糧一千五百石”;二是通過辦理捐納,即向有錢人出賣政府所頒之“虛銜”,以獲得賑災款項。這種做法今人稱為“賣官”,但古今對比也有很大不同:它由政府公開出面組織;所頒系榮譽銜,要得到實授還要有很多條件;客觀上有加強社會流動的功用。民間渠道的捐助活動多由有名望的紳商主持,“紅頂商人”胡雪巖一人給山西、陜西、河南等各災區(qū)捐銀合計即高達十萬兩,另據(jù)《申報》,蘇浙一批熱心紳士親歷災區(qū),經(jīng)其籌備的捐銀前后超過六十六萬兩。如此種種,都證明作為國家符號,當時的清政府還是具備一定的動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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