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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一天,薛嵩赤身裸體地騎在那匹長胡子的光背馬上,肩上扛著那條渾鐵大槍,沿著紅土小路,走進山上的樹林。他在槍纓里藏了一把竹篾條,準備用它來捆搶到的女人,藏得很是牢靠,誰也看不出來。遇上了苗族的男人,他就紅著臉對人家打招呼,此時他又覺得自己不是強盜,是個小偷。進山的道路不止一條,他走的是預先選好的一條,因為不少部落的人不分男女都有文身,有些文得藍熒熒,有些文得黑糊糊,除此之外,有些寨子里的小姑娘從小就嚼檳榔,把牙齒嚼得像木炭一樣??偠灾@條選好的路避開了這些姑娘,因為假如是這樣的姑娘,就不如不搶。進山的路他倒是蠻熟的,每次寨里沒有糧食,他就帶人到寨里來,用鹽巴換軍糧,以免別人貪污。但在路上常被人一棍子打暈,醒來以后只好獨自灰溜溜地回去。身為朝廷命官被人打了悶棍不甚光彩,只好不聲張,聽任手下人貪污。但若我是他,就一定會戴頂鋼盔。
走在這條路上,薛嵩遇到了不少苗族女人,有些太老,有些背著小孩子,都不是合適的贓物。一直走到苗寨邊上,他才遇到了紅線,這個女孩穿著一件蓑草的裙子,拿了一個彈弓在打小鳥。他打量了她半天,覺得這女孩長得蠻漂亮,尤其喜歡她那兩條橄欖色的長腿,就決定了要搶她。薛嵩以前見過紅線,只覺得她是個尋常的小姑娘;這是因為當時他沒動搶的心。動了搶的心以后,看起人來就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