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需要許許多多相信合作經濟社會的人,正如同1776年時需要相信民主社會的人一樣。前者是20世紀的需要,后者是18世紀的需要。我相信絕大多數(shù)的美國人會接受合作共和國的概念。他們希望疾病時有保險、年老后有救濟、不致失業(yè)、不會招窮,希望更平均地分享生活中美好的東西。他們不相信目前這種殘酷的競爭制度能達到上述目的,他們已對現(xiàn)制度感到幻滅。
在我看來,今天為國家前途著想的有志之士所處的情況,是與18世紀80年代初期的那些人類似的。當時,那些人認為邦聯(lián)條例已不夠用了,他們進行思考、進行探討、進行建議、比較這種思想和那種思想、比較這個建議和那個建議,然后決定寫出了新的憲法。
我不敢說我們的憲法今天已不適用。我要說的是:今天我國國內各種經濟集團間的關系以及我國國內各種個人活動及政府活動,都不能充分地使我國走向全體幸福。
我們的憲法應進一步成為為全體人民謀福利的憲法,使我國進入平民的世紀。1787年的憲法曾對世界各國政府設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本著這種精神,我認為,在不遠的將來,美國將再一次通過憲法或其他法令,對世界各國的生產與福利做出貢獻,使整個世界進入平民的世紀。
他還寫道:
現(xiàn)在世界各地的平民都在向前邁進。
過去150年來的自由進軍是一部漫長的人民革命史。在這一部偉大的人民革命史中包括1775年的美國革命、1789年的法國革命、玻利瓦爾時代的拉美各國革命、1848年的德國革命以及1917年的俄國革命。每次革命都意味著平民要在戰(zhàn)場上灑鮮血以求勝利。也有做得過分的。但重要的是,人民要探索著前進以求光明。
人民革命的目標是和平而不是暴力。但如果平民的權利受到攻擊,那就會導致像母熊在被劫走幼子時所發(fā)出的反抗性狂怒。
人民已把羅斯福總統(tǒng)1941年1月6日國會咨文中所提到的四大自由作為圭臬。這四大自由就是這一場長期革命的核心,聯(lián)合國已把自己的立場建立于此。也許我們美國人會覺得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免于秘密警察恐嚇之自由都沒有什么了不起。但如果我們掂量一下人人免于貧匱之自由,我們就會看出過去150年的這場革命還遠未完成。在美國沒有完成,在其他各地更沒有完成。我們應知道,除非免于貧匱之自由得以真正實現(xiàn),否則,這場革命就得繼續(xù)進行下去。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我們沒有做好。我們沒有能建立一個持久的世界和平。我們沒有能建立以人民革命為基本原則的和平條約。我們沒有設法去建立一個可促使世界各族人民享受免于貧匱的自由的世界。但我們已從錯誤中獲得教訓,所以在這次戰(zhàn)爭以后,我們一定要設法建立一個在政治、經濟和精神生活方面都比較健全的世界。
現(xiàn)代科技的發(fā)展乃是人民革命的一個組成部分,由于這種科技的發(fā)展,我們已在技術上可以做到使全世界人民個個可以吃飽。有一次,我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對李維諾夫大使夫人說:“這場戰(zhàn)爭的目的是要確保使世界上每一個人每天都有1/4品脫牛奶喝?!彼R上回答:“是啊,甚至應當是1/2品脫。”和平應當意味著使各國平民提高其生活水平。不僅是美國和英國,而且也是印度、俄國、中國和拉丁美洲,不僅是聯(lián)合國諸國,而且也包括德國、意大利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