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政轉向共和政體后,有關古代羅馬通史的歷史書無一例外地采用了圖示的形式來解釋共和政體下的羅馬的政治體系。這樣自然非常便于理解。但是我沒有采用這一方法。因為我認為這一方法不能真正反映羅馬當時的情形。
羅馬實施共和政體之初,只是把王政時代的三足——國王、元老院和市民大會中的國王改成了二人執(zhí)政官,其余的都沒有變動。因為羅馬人更喜歡根據(jù)需要隨時設置官職的做法。
所以,研究人員在解釋共和政體初期業(yè)已完善的政體狀況時,每說到一個官職,無論其是在哪一年設置,哪一年一度廢除,還是到哪一年又重新設立,都必須提到公元前509年這一時間。實際情形是,沒有任何史料準確記錄有官職的創(chuàng)設、廢除和重新設立的年限。所以給人的感覺好像在公元前509年,羅馬剛剛進入共和政體時代,就已經(jīng)確立了井然有序的政治制度,而且,這一制度已經(jīng)在有效地發(fā)揮作用了。但是,事實上,直到公元前367年,在這段漫長的歲月里,盡管種種條件并不完善,羅馬人卻一直在探索中前進。
因此,我接受公元前二世紀的希臘歷史學家波利比烏斯的想法,認為羅馬共和政體開始全面發(fā)揮作用是在經(jīng)歷了公元前390年的凱爾特人入侵之后更符合歷史,解釋此后的羅馬共和政體下的所有官職更符合實情。我把這部分內容放在這里進行說明也是基于這一理由。因為到公元前四世紀中葉,政體已經(jīng)完善,可以加以說明了。而且要講述以后的羅馬歷史,也可以有明確的起始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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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政官(Lictor)
執(zhí)政官取代王政時代的國王,是共和政體下的羅馬的最高官職,由市民大會選舉產(chǎn)生,經(jīng)元老院批準后就職。其過程與國王一樣,但國王為終身制,而執(zhí)政官的任期只有短短的一年。執(zhí)政官允許再選,年齡下限為四十歲。
兩個執(zhí)政官相互有權對對方的想法或做法行使否決權。一項政策,只要兩個執(zhí)政官都不同意,就不能付諸實施。
執(zhí)政官的主要任務是召集市民大會。他們是內政的最高領導人,同時在戰(zhàn)場上擔任指揮重任。這一官職相當于現(xiàn)在的首相兼國防大臣兼總參謀長。不,因為需要經(jīng)常擔任實戰(zhàn)指揮,所以還要加上前線總指揮。
·元老院(Senatus)
今天的羅馬,街頭巷尾依然可以看到S·P·Q·R這四個字母?!按颂幗永敝惖牧_馬市政告示用這四個字母開頭,井蓋上也刻有這四個字母。
S·P·Q·R取自Senatus、Populus、Que、Romanus這四個詞的詞首,意思是“元老院以及羅馬市民”。雖然現(xiàn)代羅馬不再有元老院,但是,不知是否因為想把羅馬市議會看做是古代羅馬元老院的后裔,自西羅馬帝國滅亡以后,經(jīng)過了一千五百年,這四個字母依然被廣泛使用。
既然表示做S·P·Q·R,也就意味著古代羅馬的元老院是與這一城邦國家的核心群體——羅馬市民平起平坐的。這樣看來,古代羅馬元老院的地位是無法與現(xiàn)代羅馬的市議會相比的。
元老院在古代羅馬銷聲匿跡之后,被威尼斯共和國的“元老院”繼承。即使在普遍采用議會制民主政體的現(xiàn)代,美國、加拿大、法國、意大利等,兩院中的上院(或參議院——譯者注)都是把拉丁語senatus翻譯成本國語言后來稱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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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的羅馬元老院充分發(fā)揮了心臟的作用,現(xiàn)在,它的功績已經(jīng)成為西方史的常識。作為上院的名稱,美國、法國、意大利和加拿大,都愿意留下“senatus”的稱謂。就像歷史學家波利比烏斯指出的那樣,羅馬在健全的元老院開始發(fā)揮作用以后,徹底擺脫了迷惘,勇敢地走上了繁榮之路。無疑人人都會對此心生羨慕。
公元前509年,隨著羅馬進入共和政體,元老院的重要性得到進一步提高。公元前367年《李錫尼法》實施以后,羅馬元老院開始向體制內輸送更多的新鮮血液,直到公元前44年尤里烏斯·凱撒實施其改革。
凱撒改革是在公元前一世紀。由于形勢發(fā)生了改變,元老院已經(jīng)失去了心臟的作用。在元老院議事廳,元老院議員殺死凱撒一事頗具象征意義。發(fā)生在許久之后的這一事件,表明在共和政體下的羅馬元老院擔負著何等重要的使命。